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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GK/2015-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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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5]57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11-27 18:48
- 公文时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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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盐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盐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铜川市耀州区盐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盐务管理局由区政府直接领导,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全区盐务行政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区盐业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四)负责全区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德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
(五)负责食盐专营零售证登记工作。
(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盐务管理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耀州区盐务管理局,事业性质,科级建制,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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