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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5-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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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耀政办发〔2015〕59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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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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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坤利 发布时间:2015-12-29 14: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审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审计局是负责全区审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经济责任审计局设在区审计局。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区政府部门、各镇(街道)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区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拟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计划;负责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审计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含经济责任审计局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审计师1名;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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