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5-1261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5〕65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14:4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是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拟订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安排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的编制、修改工作;负责全区县乡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路质量建设的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规范;负责区镇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六)负责全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及驾培机构的行业管理;承担公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捞工作。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信息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开展本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信息审核:
《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交通运输局是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拟订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安排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的编制、修改工作;负责全区县乡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路质量建设的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规范;负责区镇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六)负责全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及驾培机构的行业管理;承担公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捞工作。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信息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开展本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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