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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5-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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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耀政办发〔201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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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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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 区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坤利 发布时间:2015-12-29 14: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铜川市耀州区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区政府工作部门。铜川市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铜川市耀州区粮食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订财政和土地有关政策。综合分析全区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牵头组织全区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能源开发与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我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粮食等储备。
  (十)承担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拟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区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指导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批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十四)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对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粮食流通、区级储备粮管理、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监督落实;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粮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十五)宣传贯彻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定我区价格、收费管理规定;负责全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按照建立更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和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点领域改革方案;开展价格形势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服务系统,组织实施中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建议;及时发布市场各类价格信息;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执行并监管《国家定价目录》和《省级定价目录》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贯彻执行年度收费集中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全区各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收费单位收费年度报告统计、分析、上报及收费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全区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进行引导和监管;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和培训全区物价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物价员、收费员。 
  (十七)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12358价格举报工作,受理价格(收费)申诉复议案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和各类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工作。
  (十八)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有关工作。
  (十九)承担西部大开发、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管理、全区铁路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以工代赈、革命老区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服务业发展等工作。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粮食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 其中1名兼区物价局局长、1名兼区粮食局局长),总工程师1名。
  区价格监督检查所(区价格认证中心),副科级建制,设所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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