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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5-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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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耀政办发〔2015〕68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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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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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坤利 发布时间:2015-12-29 15: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供销社联合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由区政府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棉花、羊毛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以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三)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关系,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发展。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五)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指导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供销社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编制10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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