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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GK/2015-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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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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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5〕69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12-29 15:05
- 公文时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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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是负责全区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负责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造林绿化工作。拟定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权限范围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入市境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七)负责区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区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等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调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镇、涉林街道林业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和扑火工作,负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二)负责干杂果经济林建设、木材经营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林业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加挂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牌子,政法专项编制5名。其中:所长(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所长(大队长)、教导员可高配科级干部。
四、其他事项
区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维持不变,由区林业局和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区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市公安局耀州分局管理为主。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信息审核:
《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字〔2015〕49号)精神,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局是负责全区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区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负责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造林绿化工作。拟定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全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权限范围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入市境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七)负责区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区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等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纠纷调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镇、涉林街道林业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和扑火工作,负责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政策;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全区林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二)负责干杂果经济林建设、木材经营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区林业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区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加挂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牌子,政法专项编制5名。其中:所长(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所长(大队长)、教导员可高配科级干部。
四、其他事项
区森林公安机构管理体制维持不变,由区林业局和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区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市公安局耀州分局管理为主。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网络编辑:陈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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