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6-163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耀府法发〔2016〕1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5-25 14: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李元仓 发布时间:2016-05-25 14:1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6〕9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铜府法发〔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换发和申领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范围为《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中,符合第七条所列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即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符合所在部门必须具有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明确的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及具体的行政执法职责;具有在公众场所执行公务、行使监督检查或稽查的任务;熟悉本职业务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专业管理知识,经考核合格,具有行政执法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这五个方面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发放程序
  整个换证工作分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审核批准、制发证件、上网公示五步进行。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依托《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通过网络系统逐级进行。
  1、领证单位审核上报。各领证单位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领证人员资格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并采集相关信息,报区政府法制办。采集以下信息:
  (1)规范填写《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相片(见附件2)。
  (3)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
  (4)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信息(自制EXCEL表格),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地四项,以电子版形式报区政府法制办,注意参考人员和表格人员的一致性。
  2、法制机构审核上传。区政府法制办对领证单位和领证人员资格逐一审核,对符合领证条件的执法人员,按照上报的《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相片上传到《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通过网络逐级审核,直至省政府法制办审核。
  (二)培训考试
  1、培训。培训工作在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
  (1)根据换发和申领证件的任务及对象制定培训计划。
  (2)根据培训计划购领新修订的《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两本培训教材,并缴纳培训资料费。
  (3)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培训。
  2、考试。考试采取统一试题,结合培训集中组织考试。
  (1)试题。试题以新修订的《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为内容,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出60套试题,建立试题库。
  (2)考试。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培训进度组织,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的方式,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省政府法制办将派人现场监考。
  (3)阅卷。阅卷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进行。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公布。
  (三)审核批准
  区政府法制办按要求在《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上传信息,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由省政府法制办审核批准,确认符合执法资格和考试合格人员。
  (四)制发证件
  对资格、成绩双合格的执法人员,由省政府法制办直接转入制证程序,打印制证。区政府法制办带缴纳证件培训资料费的凭证到省政府法制办领取《陕西省行政执法证》。
  (五)上网公示
  资格、成绩双合格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省政府法制办将直接传输到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查询系统,各行政执法人员可进入系统,输入证件名称和证件编号,直接查询。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将在区政府门户网和新耀州报上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将申领人员填写的《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信息EXCEL表格及电子照片于6月10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
  全区换证工作在省市法制办的领导下,由区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省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提供培训教材、考试试题,组织监考阅卷、资格审核、打印发证、上网公示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资格复审及对换证工作进行指导;区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领证人员资格初审,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试,领证人员信息录入上传、申领并发放证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办、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换证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换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的核查,全面掌握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对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或调离原单位的,要将其执法证件及时收回报区政府法制办集中销毁。
  (二)相互协调,认真审核。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和单位撤并的实际,明确执法主体及各执法人员职责,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既要真实无误,又要准确规范,证件编号和执法人员照片要符合要求。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如需委托下属单位或各镇办协助执法的,需与被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委托书,明确委托执法区域和执法要求,并将签订的委托书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工作,不符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得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认真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严禁通过培训乱收费;严肃考试纪律,参与考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杜绝冒名顶替;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发给《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经重新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调离执法岗位。
  (四)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区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已经是第5年,未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尽快进行办理,作废的旧版行政执法证件要及时收回交区政府法制办集中销毁。
  联系电话:6189608      邮箱:qzf004@163.com

  附件:1、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
     2、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相片技术要求
     3、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
     4、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



网络编辑:李元仓
信息审核:李元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