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6-1643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函〔2016〕13号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05-30 11: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铜政办函〔2015〕68号)精神,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四)督促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万 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何 炜 区应急办副主任
王顺成 区人社局局长
冯 强 区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改革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李元仓
信息审核:李元仓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铜政办函〔2015〕68号)精神,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铜川市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四)督促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相关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万 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何 炜 区应急办副主任
王顺成 区人社局局长
冯 强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兰美丽 区编办副主任
田晓琴 区财政局工委副书记杨兴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兴华兼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改革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李元仓
信息审核:李元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