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8-000189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函〔2018〕3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01月17日
- 发布日期:
- 2018-01-19 14: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311号)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函[201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近年来,区政府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区政府系统还存在行政决策制度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对出现的苗头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化解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有关工作。
二、切实规范行政复议
各镇办、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依法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后,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规范的书面答复,并全面提交当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资料;未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的,视为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该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责任缺乏引起的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出具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到位。
三、大力规范行政应诉
要不断强化行政应诉职责意识。各镇办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01号),深刻认识做好行政诉讼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不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行政机关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作答辩状,及时提供行政行为证据、依据。行政机关出庭人员要尊重司法审判人员,遵守法庭纪律、程序和要求。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全程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了解案情,查找纠纷根源,依法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庭审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主动做好调解、和解工作。庭审后,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人民法院通知必须应诉的案件,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不得拒绝或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
四、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铜耀政办发[2017]3号)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政府文件和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执行限期答复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各部门重要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应在决策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听取公众意见。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上传工作,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适当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主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镇办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和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区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强化对各镇办、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成绩排名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每年组织1次依法行政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李元仓
信息审核:李元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