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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8-00141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耀州区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函〔2018〕12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05月24日
  • 发布日期:
  • 2018-05-25 15:5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5 15: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4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五新战略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激发市场活力,加速产业聚集和人口聚集,增强转型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激发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策落地,提高创新能力。力争用3年时间,使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总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显著提升。

二、发展目标任务

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创新,努力营造宽松的营商环境,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主体、从业人数、商标注册数3大指标倍增。

——市场主体数倍增。到2020年底,市场主体达到28601户。其中,企业户数3822户,个体工商户236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46户。

——从业人数倍增。到2020年底,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

——商标注册数倍增。到2020年底,市场主体商标注册量超过900件。

2018年度,企业新增计划数在上年总数基础上递增40%;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上年总数的基础上递增50%,个体工商户在上年总数的基础上递增60%(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三、倍增措施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全面实施“3450”改革,简化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程序,缩减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的办理时间,确保3个工作日办结。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推行微信办照模式,逐步实现注册登记无纸化、零见面。实行非禁即入,除涉及高危、污染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准入门槛。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二)推行登记制度改革,促进个体工商户数量倍增。优化登记流程,当场受理、核准、发照;简化登记材料,利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不再提交其他纸质申请材料;名称现场提供,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登记信息口述,申请人口述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等登记信息,经营范围根据申请人从经营范围标准表述库中勾选,其他登记事项由登记人员现场录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三)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力支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宽名称核准和成员资格条件。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商标注册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依法减征、免征所得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认真贯彻《铜川市家庭农场登记注册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家庭农场登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区农业局、区国税局、区电力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张市场主体总量。广泛动员,开展全民招商活动。夯实招商项目基础,突出主导产业、新型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围绕总部型、成长型、品牌型、终端型、创新型五个类型企业招商引资落实奖补政策,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通过招商引资吸引项目落户,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区招商局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五)加快产业聚集,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增长。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工业促投资稳增长、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文件政策。围绕新型能源、新型建材、航空汽车材料、优质农产品生产物流、健康养生五大基地建设,推进铝业、新型材料、陶瓷、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门户经济、枢纽经济、流动经济等新业态。立足全域旅游、全景耀州建设,促进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发展。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上下游产品,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形成完整产业体系,实现关联企业市场主体增长。(区经贸局、区发改局负责,区文广新局、区农业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六)实施招才引智计划,营造就业创业良好氛围。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制定出台耀州区招才引智有关政策。放宽人口落户条件,加速人口聚集。开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完善人才扶持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购房、子女入学、家属落户和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设立一窗式服务点全程通办。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实现自主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在其办理营业执照后3个月提出申请,每人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快创业平台建设,新建或改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通过筑巢引凤培育市场主体。(区人才办负责,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七)强化财政金融扶持,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充分用好中小企业转贷基金,解决市场主体短期应急周转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中省市扶持资金,与金融和社会资本合力助推市场主体发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创业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可向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贷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解决发展资金。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搭建政银企担合作的融资担保平台。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对企业挂牌上市、债务融资等给予支持,执行相关奖补政策。扩大融资范围,鼓励发行地方债、企业债、绿色债、棚改债等。加大国家结构性减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遵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区金融办负责,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人行耀州支行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八)放宽投资领域限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扩大投资,重点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现代物流、现代农业、医药保健、装配式建筑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陶瓷等重大项目投资。引导进入社区、家政、康养等服务领域,落实相关奖补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引进市场主体。(区发改局负责,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经贸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九)完善要素保障,打造全优服务体系。创新项目建设服务模式,坚决查处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包强揽、干扰阻挠施工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健全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降低工业用地价格。(区发改局负责,区招商局、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经贸局、国土耀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十)严格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发展秩序。继续深化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1+6”行动计划,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加大商业综合体内市场主体规范力度,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等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承担加快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发展措施,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市场主体发展的重大意义,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扶助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市场主体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

(三)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角度、多维度进行实时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市场主体的进入和退出规律;建立全覆盖的运行检测平台,认真研判发展趋势,为指导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考核和监督问责。市场主体发展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查找问题,跟踪问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确保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全面落实。

 

附件12018年度各镇(街道办)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表

22018年度区级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发展任务表

 

 

 

 

 

 

 

 

 

 

 

 

 

 

 

附件1

2018年度各镇(街道办)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表

 

 

项目

 

 

 

 

 

单位

2017年基数(户)

2018年计划数(户)

企业

农民

专业

合作社

个体

工商户

小计

企业

(在上年总数上按40%

递增)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上年总数上按50%递增)

个体工商户(在上年总数上按60%递增)

小计

2017年新增数

累计

2018年计划数

累计

永安路街道办

155

715

24

2853

3592

286

1001

36

4564

5601

天宝路街道办

91

437

35

2184

2656

175

612

53

3494

4159

锦阳路街道办

34

117

95

990

1202

46

163

142

1584

1889

照金镇政府

19

77

52

362

491

31

108

78

579

765

石柱镇政府

22

110

151

759

1020

44

154

226

1214

1594

孙塬镇政府

27

121

59

770

950

48

169

89

1232

1490

瑶曲镇政府

8

82

55

535

672

33

115

83

856

1054

关庄镇政府

18

80

124

672

876

32

112

186

1075

1373

小丘镇政府

27

98

176

662

936

39

137

264

1059

1460

庙湾镇政府

12

74

44

481

599

30

104

66

770

940

董河镇政府

27

154

46

490

690

62

216

69

784

1069

合  计

440

2065

861

10757

13683

826

2891

1292

17211

21394

说明:1、新增指今年新发展数,小计数为去年基数加今年新增数(即:2018年应达

到的总数);

2、市场主体合计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任务后要达到的

总和。

 



附件2

2018年度区级相关部门市场主体发展任务表

项目

序号

单位

2018年发展任务(户)

1

发改局

50

2

住建局

50

3

财政局

20

4

国土局

50

5

住改办

20

6

卫计局

40

7

民政局

40

8

城管办

50

9

农业局

50

10

林业局

40

11

果业局

30

12

水务局

40

13

扶贫局

40

14

供销社

30

15

招商局

50

16

文广新局

40

17

教科体局

50

18

经贸局

50

19

惠塬工业园区管委会

30

20

交通局

50

21

环保局

50

 

合计

870

 

说明:1、以上承担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均是经济发展主要职能部门;

2、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网络编辑:李元仓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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