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9-000043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8年12月18日
- 发布日期:
- 2018-12-19 17:3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简称《征地补偿标准》)已更新完成,经省政府同意,已印发全省执行。为切实做好我区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对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地上付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二、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在项目实施征地过程中,加强政策解释,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妥善解决征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新征地标准顺利实施。
三、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监委、国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审计等部门及各镇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国土部门要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以2-3年适时对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更新后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耀州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平均值和最低标准表、
耀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和最低标准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
耀州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平均值和最低标准表
名 称 |
补偿标准平均值 |
最低补偿标准 |
||
(元/亩) |
(万元/公顷) |
(元/亩) |
(万元/公顷) |
|
耀州区 |
47647 |
71.4705 |
42224 |
63.336 |
耀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和最低标准表
名 称 |
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 |
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
||
(元/亩) |
(万元/公顷) |
(元/亩) |
(万元/公顷) |
|
耀州区 |
54829 |
82.2435 |
49001 |
73.5015 |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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