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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9-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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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8〕68号
  • 发文日期:
  • 2018年12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17:4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来源: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4 17: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区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见》(铜政办发201842)精神,制定我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险需要。

(二)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产品形态丰富、服务模式多、经营诚信规范、市场安定有序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二、重点工作

(一)开发丰富多样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以养老需求为导向开发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特别是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有效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需求。积极探索发展针对贫困、失独等特殊群体的各类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群体养老需求的保险产品。支持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老龄办、区住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针对我区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体系,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大力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将保险产品与养老服务直接对接,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鼓励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及五老、特困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区老龄办、区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养老机构合作模式,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则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要求的综合责任保险产品。建立覆盖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服务全过程的风险管控机制,明确保险责任免除情形、争议解决方式等,建立费率浮动机制,满足养老机构多样化的责任保险需求。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机构的责任保险。围绕研发、生产、销售老年用品企业开发专项责任保险产品(区民政局、区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商业保险机构在技术、人才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业务,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保障服务效率。支持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管理和精算投资等优势,积极参与我区企业(职业)年金管理,提供专业服务。积极推动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有效措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向鳏寡孤独、特困留守、优抚高龄老人提供赠险服务。(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金融办,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优势,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通过投资兴建、股权合作、购买服务、租赁托管等方式,参与养老社区、农村幸福院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保定点范围,促进医养结合。加大我区医养结合试点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金融办,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科学运用。积极探索引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进入我区实体经济领域的有效途径,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方式参我区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服务我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活性服务新业态等发展,支持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我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教科体局、区住建局、区住改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发展活力。支持各类资本在我区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总部。加快养老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严格落实商业养老保险服务标准,构建以保险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评价体系,突出抓好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的服务质量,培育商业养老保险品牌和信誉。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养老优抚等系统对商业养老保险行业适度开放,拓宽商业保险养老服务领域。(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老龄办牵头,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国资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教科体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我区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凝聚各方合力,做好跟踪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镇办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完善配套措施。(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老龄办,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中省市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各项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和商业保险机构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业为本单位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对投资养老、健康服务业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在用地及相关资质审批时予以保障。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对商业保险机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业务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国土分局、区住改办、区卫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环境。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知识、产品、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展示,增强人民群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与合作,为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4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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