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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GK-2019-0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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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耀政办发〔2019〕8号
- 发文日期:
- 2019年02月02日
- 发布日期:
- 2019-02-04 14: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煤矿“1·12”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1月28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9〕4号)和市、区文件精神,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现就开展全区各类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整治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
二、大整治重点内容
(一)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聚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我区煤矿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陕政办发明电〔2019〕4号通报耀州区重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1)和《2019年1月28日省煤矿安全座谈会通报耀州区重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3),开展集中整治。
(二)全面整治重大隐患。在对重点排查整治清单所列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我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8类重大隐患和问题,对全区各类煤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1.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问题;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问题。
2. 采用硐式等淘汰工艺开采或以掘代采问题;使用非防爆车入井,在采空区复采或开采保安煤柱问题。
3. 假工作面、假密闭、假图纸、假数据、假整改、超层越界、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等问题;2018年以来超能力生产问题。
4. 以改造为名违法生产、超工期建设、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问题。
5. 违规多头多面采煤和掘进施工问题。
6. 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不完善、不可靠,无风、微风井下作业问题。
7. 未严格按程序进行复产复工验收,未经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建设问题。
8. 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组织生产建设问题。
(三)扎实开展高风险矿井安全“体检”工作。全面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安委办〔2018〕26号)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全省高风险煤矿开展安全“体检”的通知》(陕安委〔2019〕1号)精神,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釆深超千米、单班入井人数多等6类高风险煤矿全面开展安全“体检”。
三、大整治工作安排
安全大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问题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牵头,对附件1和附件3指出的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制订详细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抓好落实。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1. 区煤炭局牵头,区安监局、公安耀州分局、国土耀州分局、区电力局及各产煤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对辖区煤矿企业安全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同时,配合铜川市煤炭工业局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按照(陕煤安监一发〔2019〕8号)文件要求对全区高风险煤矿开展全面“体检”,国土耀州分局对煤矿超层越界开采问题全面核查。
2. 区煤炭局组织区安监局、公安耀州分局、国土耀州分局、区电力局及各产煤镇政府等单位和专家,成立专业排查工作组,对照《煤矿安全大整治排查表》(附件2),逐矿进行排查。对排查和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一矿一策制订整治工作措施,并严格监督煤矿落实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措施,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区煤炭局负责对辖区生产建设煤矿以及责令停产停工煤矿进行排查整治,对煤矿企业安全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
3. 各煤矿企业要对照8类重大隐患问题和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监管权限报送区煤炭局备案。陕西美鑫矿业有限公司要对所属冶坪煤矿进行全面排查,负责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巩固整治成果阶段(6月1日至6月底)。
1. 各煤矿企业对安全大整治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防措施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长效机制,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2. 大整治工作组要开展安全大整治工作“回头看”,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和企业预防措施制订落实情况。
四、大整治工作措施
(一)停产停工整治一批。对存在整治内容所列问题煤矿、排查整治工作不严格不彻底煤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区煤炭局联合公安耀州分局、区电力局及各产煤镇政府等单位要依法组织采取限制供电、停供火工品等强制性措施,区煤炭局落实盯守监管责任,确保停实停死,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行为。
(二)关闭淘汰取缔一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屡次超层越界开采和资源枯竭无法正规布置工作面开采的煤矿,一律依法纳入关闭煤矿名单,坚决关闭退出。
(三)严厉惩处问责一批。国土耀州分局对涉嫌超层越界开采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2019年再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停或撤销矿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关执业资格;对工作不认真、失职渎职,甚至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安全大整治工作责任,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挂牌督办曝光一批。对安全大整治查出重大隐患的煤矿由区煤炭局进行公开曝光,并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挂牌督办要明确督办主体、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相关责任。对存在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企业名单。
(五)强化安全包矿盯守工作。区煤炭局要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77号)要求,落实包矿盯守人员(附件4),包矿盯守延伸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严格落实包矿盯守责任和措施,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各相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煤矿安全大整治作为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坚决扭转安全被动局面,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问题,细化整治内容,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组织、谁带队、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夯实安全大整治工作责任。区煤炭局主要负责人对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全面负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排查整治结果负责;排查组组长必须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并对本组的排查工作负责;煤矿主要负责人对自查整改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大整治8类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确保大整治取得成效。
(三)严把复产复工关口。区煤炭局要严格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文件要求,严把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对申请复产复工的煤矿,煤矿整改维修方案要经区煤炭局(中省和市管煤矿由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整改维修,整改维修合格后严格按照程序上报验收、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报市煤炭局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备案后方可复产复工。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不到三级的煤矿不得复产,对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煤矿,不得复产复工。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变通代签,对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甚至引发事故的,要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四)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各产煤镇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煤矿安全大整治问题线索举报制度,在新闻媒体设立举报电话,鼓励职工、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多途径了解掌握问题和隐患线索。
(五)及时报送信息。区煤炭局要及时梳理煤矿安全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报送市煤炭局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
附件:1. 陕政办发明电〔2019〕4号通报耀州区重点排查
整治问题清单
2. 煤矿安全大整治排查表
3. 2019年1月28日省煤矿安全座谈会通报耀州区重
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4. 铜川市耀州区煤矿安全包矿盯守人员名单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陕政办发明电〔2019〕4号通报耀州区重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序号 |
煤矿名称 |
问题清单 |
||||||||
煤矿整体承包未重新取得或变更证照,违规承包、转包工程问题 |
采用淘汰落后工艺开采、以掘代采,在采空区复采或开采保安煤柱问题 |
使用非防爆车入井问题 |
五假五超问题 |
以改造为名违法生产、超工期建设、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问题 |
违规多头多面采煤和掘进施工问题 |
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不完善、不可靠 |
未严格按程序复产复工验收,未经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建设问题 |
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组织生产建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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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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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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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柱东沟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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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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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煤 矿 安 全 大 整 治 排 查 表
市 县 煤矿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排查整治问题 |
问题详细内容 |
违法违规问题简述 |
执法处置意见 |
排查人员签名 |
1 |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问题,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问题。 |
1.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建设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2.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 3.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4.承包方(承托方)再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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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采用房柱式、硐式等淘汰工艺开采、以掘代采,使用非防爆车入井,在采空区复采或开采保安煤柱问题。 |
1.是否采用房柱式、硐室式等淘汰工艺开采; 2.是否以掘代采; 3.是否在过去的采空区复采; 4.有无开采保安煤柱问题; 5.矿井有无使用非防爆车下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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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整治问题 |
问题详细内容 |
违法违规问题简述 |
执法处置意见 |
排查人员签名 |
3 |
假工作面、假密闭、假图纸、假数据、假整改、超层越界、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等问题;2018年以来超能力生产问题。 |
1. 有无超能力生产问题; 2. 是否存在假工作面问题; 3. 是否存在假密闭问题; 4. 是否存在假图纸问题; 5. 是否存在超层越界问题; 6. 有无其它“五假五超”问题。 |
|
|
|
4 |
以改造为名违法生产、超工期建设、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问题。 |
1. 是否存在以改造为名违法生产问题; 2. 是否存在超工期建设问题; 3. 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问题; 4. 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问题。 |
|
|
|
5 |
违规多头多面采煤和掘进施工问题。 |
1. 有无违反规定多头掘进问题; 2. 有无违反规定多面生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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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不完善、不可靠,无风、微风作业问题。 |
1. 矿井通风系统是否不完善、不可靠; 2. 矿井通风设施是否不完善、不可靠; 3. 有无无风、微风作业问题。 |
|
|
|
7 |
未严格按程序进行复产复工验收,未经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建设问题。 |
1. 有无未严格按程序验收复工复产问题; 2. 有无未经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建设问题。 |
|
|
|
8 |
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组织生产建设问题。 |
有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组织生产建设问题。 |
|
|
|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 现场排查组组长(签名): 市、县参加排查负责人(签名): 煤矿参加排查负责人(签名):
附件3
2019年1月28日省煤矿安全座谈会通报耀州区重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序号 |
煤矿名称 |
问 题 清 单 |
||||
瓦斯防治和防灭火措施落实问题 |
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不可靠问题 |
煤层顶板水害防治措施落实问题 |
违法违规承包、转包井下工程问题 |
开采保安煤柱问题 |
||
1 |
照金煤矿 |
√ |
√ |
√ |
√ |
|
2 |
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 |
|
√ |
√ |
|
√ |
3 |
秀房沟煤矿 |
√ |
√ |
√ |
|
|
4 |
铜鑫煤矿 |
|
√ |
√ |
|
|
5 |
玉金煤矿 |
√ |
√ |
√ |
√ |
|
6 |
石柱东沟煤矿 |
|
√ |
|
√ |
|
7 |
冶坪煤矿 |
|
√ |
√ |
√ |
|
附件4
铜川市耀州区煤炭管理局包矿盯守人员名单
煤矿企业名称 |
包矿盯守小组组长 |
包矿盯守小组成员 |
备 注 |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 |
王 鹏 |
李 磊 田锦涛 |
|
铜川市耀州区秀房沟煤矿 |
杨 易 |
牛龙刚 朱超平 |
|
铜川市耀州区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 |
许继光 |
张耀昆 高 文 |
|
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铜鑫煤矿 |
杨章元 |
李博勤 张 旭 |
|
铜川市耀州区玉金矿业有限公司 |
杨志龙 |
肖 斌 王建平 |
|
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东沟煤矿 |
焦鹏利 |
王 诚 思保名 |
|
陕西美鑫公司冶坪煤矿 |
殷兴旺 |
范 宁 李 欣 |
|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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