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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9-0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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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19〕17号
  • 发文日期:
  • 2019年05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17:4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31 17: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税金融促进产业发展十二项措施》的通知(铜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促使积极财政政策落地生根,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要求,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打通中梗阻”“最后一公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不断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成立铜川市耀州区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区长张大军组长,常务副区长高岗、区财政局局长刘光辉、区税务局局长李海军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人行(金融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并结合耀州区实际提出强化财源建设、促进税收征管各项措施。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总体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决定我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方案的落实;推动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减税降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2962日)

1. 迅速传达学习。认真传达学习《铜川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区减税降费工作方案,对减税降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 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减税降费工作的协调落实,拟定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3. 对照查找问题。对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逐项自查疏理,不留死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减税降费具体政策、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制定明晰的减税降费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

(二)集中排查、走访、查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阶段(63614日)

1. 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税部门要针对2018年已经出台政策的执行效果以及2019年逐步出台实施的政策措施,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专题调研,重点围绕中小微企业展开,了解企业真实税负情况,掌握政策执行效果及存在问题。税务部门是否及时做好政策的公开宣传、解读、实施。及时分析测算政策对企业税负、地方财税收入、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等。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 贯彻落实地方减税政策。是否落实好陕西省出台的《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95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收集、整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 落实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是否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8号规定,从201951日起,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根据方案规定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要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对标推进,组织社保相关政策解读、答疑、培训、辅导,确保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4. 贯彻落实涉企减费政策的落实。地方财政部门是否落实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要求,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是否落实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和投诉举报查处机制。(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三)集中整改阶段(616620日)。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逐条对照检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及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迅速落地,让纳税人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按照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好减税降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综合应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纳税人和各项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应缴费人的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用足用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三)密切跟踪,深入分析。密切跟踪减税降费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及时收集掌握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措施,妥善解决。

(四)加大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大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专题会议,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推进和落实措施。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抓好政策落实的审计跟踪和监督检查。

(五)加大财源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财税金融促进产业发展十二项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培植新兴后续财源,在稳定发展主导产业的同时,积极促进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发展,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的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地方财源体系。

 

附件: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税金融促进产业发展十二项措施》的通知.pdf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30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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