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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21-0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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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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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耀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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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2021年07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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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耀州区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5 15:3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1  总则............................................................... 1

1.1 指导思想.....................................................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1

1.5 灾害分级..................................................... 2

2  主要任务.......................................................... 2

2.1 组织灭火行动................................................ 2

2.2 保障人员安全................................................ 2

2.3 保护重要目标................................................ 3

2.4 转移重要物资................................................ 3

2.5 维护社会稳定................................................ 3

3  组织指挥体系...................................................... 3

3.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3

3.2 扑救指挥..................................................... 4

3.3 专家组....................................................... 5

4  处置力量.......................................................... 5

4.1 力量编成..................................................... 5

4.2 力量调动..................................................... 5

5  预警与信息报告................................................... 6

5.1 预警......................................................... 6

5.1.1 预警分级.............................................. 6

5.1.2 预警发布.............................................. 6

5.1.3 预警响应.............................................. 6

5.2 信息报告..................................................... 7

6  应急响应.......................................................... 8

6.1 分级响应..................................................... 8

6.2 响应措施..................................................... 8

6.2.1 扑救火灾.............................................. 8

6.2.2 转移安置人员......................................... 9

6.2.3 救治伤员.............................................. 9

6.2.4 保护重要目标......................................... 9

6.2.5 维护社会治安....................................... 10

6.2.6 发布信息............................................ 10

6.2.7 火场清理看守....................................... 10

6.2.8 应急结束............................................ 10

6.3 区级层面应对工作.......................................... 10

6.3.1 前期处置............................................ 11

6.3.2 Ⅲ级响应............................................. 11

6.3.2.1启动条件........................................... 11

6.3.3 Ⅱ级响应............................................. 12

6.3.3.1启动条件........................................... 12

6.3.3.2响应措施........................................... 12

6.3.4  Ⅰ级响应............................................ 13

6.3.4.1启动条件........................................... 13

6.3.5  启动条件调整...................................... 15

6.3.6  响应终止........................................... 15

7  综合保障......................................................... 15

7.1 输送保障................................................... 15

7.2 物资保障................................................... 15

7.3 资金保障................................................... 15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16

8  后期处置......................................................... 16

8.1 火灾调查评估.............................................. 16

8.2 火因火案查处.............................................. 16

8.3 约谈整改................................................... 17

8.4 责任追究................................................... 17

8.5 工作总结................................................... 17

8.6 表彰奖励................................................... 17

8.7 善后处置................................................... 17

9  附则............................................................. 18

9.1 预案演练................................................... 18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18

9.3 以上、以内、以下、以外的含义............................ 18

9.4 预案解释................................................... 18

9.5 预案实施时间.............................................. 18

附件1.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草原火灾分级标准....................... 19

附件2.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19

附件3.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19

附件4.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19

附件5.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架构图.............. 19


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陕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铜川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铜川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铜川市耀州区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采取科学的扑救措施、手段和


方法,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扑救人员生命安全。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孕和儿童参加扑火。

1.4.2 属地管理,早期处置。森林草原防灭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由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快速反应,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早期处置工作。

1.4.3 分级响应,逐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级启动应急预案,逐级明确责任人和指挥权限。

1.4.4 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及时收集火险、火情信息,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分级详见附件1)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 保障人员安全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3.1.1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林业副区长、区人武部副部长担任,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公安耀州分局、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炮兵团(以下简称141炮团)、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3.1.2.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1.3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公安耀州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陕西省陆军预备役炮兵第141炮团、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经济贸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气象局、铜川市耀州区供电公司、中国电信铜川耀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铜川市耀州区分公司、中国联通铜川市耀州区分公司、区各镇办。

3.2 扑救指挥

3.2.1 前线指挥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线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处置决策和指令;收集汇总森林草原火灾相关信息,研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灾发展趋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

3.2.2 跨区县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方实施救援。及时与邻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协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3.2.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跨行政区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度,接受扑救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军队

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有关规定执行。

3.3 专家组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扑火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意见。

4  处置力量

4.1 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当地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各国有生态林场半专业扑火队伍、地方消防救援队伍为辅,民兵预备役部队、社会救援等力量为补充。

4.2 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扑火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区域调动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需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扑救时,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请求,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用兵需求,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需要民兵预备役参与扑火,由铜川军分区统筹协调。

5  预警与信息报告

5.1 预警

5.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指标、火情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1.2 预警发布

按照“提前预警、分级负责、统一发布、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气象预警等级,森林火险红色、橙色预警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安排部署有关应对工作。

5.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控,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各类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省、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2 信息报告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区政府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1)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或重要单位、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4)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5)发生在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6)发生在设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7)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森林草原火灾。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 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6.2.1 扑救火灾

在火灾发生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力量开展早期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按规定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用未经专业训练以及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6.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

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 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灾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者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林区内液化气站、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油库及加油站、输油气管道、供变电站、铁路线路等重要设施和其它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2.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6.2.7 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2.8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3 区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区级相关部门应进行前期处置。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镇办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关措施。

6.3.1 前期处置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要及时成立工作组,赶赴火场现场指导扑火力量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参与扑救指导工作。

6.3.2 Ⅲ级响应

6.3.2.1启动条件

发生火情,当地森林防火部门立即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生火情后3小时未得到控制的,镇办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5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的或发生需要跨镇办支援扑救火场的,区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区森防指副总指挥长赴火场扑救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3.2.2响应措施

(1)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研判火情发展动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镇办派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地方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支援;

(4)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5)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3 Ⅱ级响应

6.3.3.1启动条件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造成1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区县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区森防指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区政府、市森防指和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调动扑火力量,同时区森防指总指挥长赴火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担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6.3.3.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召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研判火情,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处置意见,并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及时上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请求,调派市级及以上消防救援队伍以及各区县半专业扑火队、物资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区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6.3.4  Ⅰ级响应

6.3.4.1启动条件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达2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或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等情况时,在区森防指全力组织扑救的同时,由区政府报告市政府,请求市政府支援。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区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I级响应。

6.3.4.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全要素运行,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调度;火场设立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电力、交通保障、军队工作、专家支持、灾情评估、群众生活、社会治安、宣传报道等工作组;总指挥长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主要随行为副总指挥长和指挥长单位,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协调军队等支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3)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增派其他地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援,增调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4)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安排下拨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区气象局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7)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8)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9)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6.3.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区级启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3.6  响应终止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后,并通知相关镇办。

7  综合保障

7.1 输送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安排区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车辆负责,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畅通。

7.2 物资保障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并及时更新。

7.3 资金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照各级财政应急保障有关规定执行。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稳定可靠、互联互通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通信系统,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电信耀州分公司、移动耀州分公司、联通耀州分公司等通讯运营企业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分管范围内火情、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8  后期处置

8.1 火灾调查评估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结束后,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过火面积、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火灾报告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8.2 火因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8.3 约谈整改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镇办,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约谈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4 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草

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8.5 工作总结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区委、区政府有指示批示的森林草原火灾和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向区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8.6 表彰奖励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7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9  附则

9.1 预案演练

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确保每2年至少开展1次本预案的应急演练。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实施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9.3 以上、以内、以下、以外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9.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铜川市耀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1.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草原火灾分级标准

2.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3.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4.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

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5.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架构图

附件1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草原火灾分级标准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附件2

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工 作 规 则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机构性质】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是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第二条【区森防指架构】区森防指设总指挥长1名,副总指挥长、指挥长若干名,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区森防指组成人员调整按区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区森防办架构】区森防指下设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森防指日常工作。区森防办设主任1名,由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第四条【区森防指职责】区森防指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代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及其他需要区森防指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各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指导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五)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第五条【成员单位职责】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开展火灾防治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火情和火灾扑救的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规划的衔接平衡;争取各级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监督预算内投资完成情况;负责区级重要应急物资协调储备,保持灾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险知识;负责组织师生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受灾学校组织转移和安置师生;指导学校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和备用机降点。

区经济贸易局:协调电信铜川耀州分公司、移动铜川耀州分公司、联通铜川耀州分公司等运营商维护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为灾区提供通讯信号保障。

市公安局耀州分局:研究部署全区公安机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研判,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维护、违规用火处罚等防范处置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或给予临时救助。协调做好灾害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相关事宜;负责指导慈善捐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区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和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区级财政补助专款,按程序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指导灾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相关规划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依法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入林区、牧区的运营车辆和乘客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火灾扑救人员、物资及转移灾民所需道路运输运力的协调和保障;组织协调受灾损毁的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抢修工作,保障救灾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通畅;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调度工作,提供灾区附近取水源地标准地理信息坐标和水文资料,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就近取水、远程供水直升机吊桶灭火取水等用水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反映和上报火灾对灾区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做好秸秆综合开发利用等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责督导重点文化设施、相关景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负责督促涉林区、牧区的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参与人员进行防火安全防范、逃生避险的宣传教育;指导文旅活动参与人员森林草原火灾避险、救护、疏导和转移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处置灾情伤病员救治,组织调度优势医疗资源参与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区界联防联治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牧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单独或者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促检查;承担区森防办日常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生态林场林区和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伍建设;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省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确定全区的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经区政府批准,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设立临时性的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检查;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及时对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区森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单独或者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促检查;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参与受火灾危险的遇险人员搜救和转移工作;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队伍建设,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机具储备,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演练。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区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信息、协调市气象局提供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炮兵团:扑救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需要增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耀州区供电公司:为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维护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为灾区提供电力保障;负责灾后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电信耀州分公司:为抢险救援提供通讯保障,维护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为灾区提供通讯信号保障;参加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移动耀州分公司:为抢险救援提供通讯保障,维护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为灾区提供通讯信号保障;参加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联通耀州分公司:为抢险救援提供通讯保障,维护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为灾区提供通讯信号保障;参加灾后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火灾信息上报,第一时间组织救援队伍扑救,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有关机关对火灾案件的调查。

第六条【区森防办职责】区森防办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调推动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指示批示、工作要求;

(二)分析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开展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提出区森防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汇总和通报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区森防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定、议定事项跟踪督办工作;

(四)研判发布全区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处理和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

(五)协调指导全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按照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要求,做好区级预案启动和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六)负责区森防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七)承办省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第七条【会议时间】区森防指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八条【全体会议】区森防指全体会议由总指挥长主持,出席人员为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指挥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或列席。会议议题由区森防办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区森防指总指挥长批准确定。会议要讨论的文件,由区森防办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总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议。

第九条【专题会议】区森防指专题会议由总指挥长或由总指挥长委托副总指挥长、指挥长主持。议题、参会人员由区森防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批准确定。会议要讨论的文件,由区森防办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议。

第十条【会议事项】区森防指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森防指报告。区森防办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第十一条【联络员机制】区森防指建立联络员机制,原则上春防、秋冬防各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组织学习、交流情况、研究问题。联络员由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二条【工作制度】区森防指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文件签发】区森防指文件按程序报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或指挥长签发;区森防办文件按程序报主任签发,重要事项请示区森防指主要负责同志。

第十四条【工作报告】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每半年向区森防指报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其他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报告按时限要求完成。

第十五条【奖惩追责】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给予评优奖励。对预防扑救不力,造成不必要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制度解释】本工作规则由区森防办负责解释。

附件3

附件4

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铜川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   综合协调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141炮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及区政府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军队等参与火灾扑救。

二、   抢险救援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141炮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   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暴发流行。

四、火灾监测组

由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

五、通信电力组

由区经济贸易局牵头,电信耀州分公司、移动耀州分公司、联通耀州分公司、国网铜川市耀州区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指挥中心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电力设施,恢复灾区通信、电力。

六、交通保障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

七、军队工作组

由141炮团等有关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军队力量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扑救工作。

八、专家支持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行业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九、灾情评估组

由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十、群众生活组

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组织捐赠、援助接收等工作。

十一、社会治安组

由公安耀州分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前线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铜川市耀州区广播电视台、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灾区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


附件5

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耀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_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yaozhou.gov.cn)


网络编辑:左方园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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