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SYZQ-2023-00139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函〔2023〕10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4月10日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09:2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机构,驻耀有关单位:
《铜川市耀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政发〔2014〕71号)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防治原则和工作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理念贯穿始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五项原则,紧密结合耀州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岗位责任制。遇到特大滑坡险情时,应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把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全区主要地质灾害点的概况及分布
我区地貌类型南部主要是黄土残塬梁峁区,北部主要是中低山区。全区目前共发现6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稳定状态为:稳定4处,基本稳定45处,不稳定16处;今后发展趋势为:稳定3处,基本稳定的5处,不稳定57处。
我区地质灾害风险共划分极高、高、中、低四个风险大区,共划分出2091个小区,其中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2个,总面积0.14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01%,主要分布于瑶曲镇;高风险区12个,总面积1.92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0.13%,主要分布于瑶曲镇、孙塬镇、石柱镇、庙湾镇;中风险区1525个,总面积518.37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35.07%,全区均有分布;低风险区552个,面积957.62km2,占调查区总面积的64.79%,在全区均有分布。
城镇建设区:永安办—天宝办—孙塬镇—董家河镇。
2. 山 区:照金镇、庙湾镇、瑶曲镇。
3. 公 路:照金镇、庙湾镇区域内区级公路。
4. 水 库:桃曲坡水库、高尔塬水库。
5. 庙湾镇春林村、走马村、蔡河村、贺家庄村、瑶峪村、柳林村、陈家山矿北家属区。
6. 关庄镇杨塬村、北村、金马村虎河组。
7. 瑶曲镇教场坪村、衣食村、刘家河村、瑶曲村。
8. 石柱镇神湫村郑家河组、下庄河组。
9. 小丘镇前咀子水库北侧。
10. 药王山吕祖庙西、碑林后坡、准堤岩东侧。
11. 桃曲坡水库坝址西侧。
12. 陈家山煤矿南家属区。
13. 下石节煤矿矸石山。
三、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防范期
全区65个地质灾害点,目前威胁群众337户1833人,房屋1734间,公路1千米,学校2所,幼儿园1所,厂矿企业1家,单位4个,潜在经济损失1.6295亿元。
我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在7~9月份,且常以暴雨或连阴雨形式出现,是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据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小型滑坡多在降雨期或雨后发生,而大型滑坡等灾害多滞后雨期。因此,汛期成为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时间为2022年5月1日~9月30日。但近年来,灾害频发现象有由南向北、由主汛期向全年发展的趋势,为此冬春季造成的崩塌等地质灾害也应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群测群防,举全区之力,真抓实干,做到防患于未然。各镇办、区级有关部门及驻耀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密切加强灾害点的监测(见附件1)并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醒目标志牌,禁止下列违规行为:
(1)滑坡、崩塌点擅自开挖坡脚、填方、农田灌溉等。
(2)在易产生泥石流的沟谷中大量堆放矿石、弃土、废渣等。
(3)向采空塌陷区排入地表水和在采空塌陷区建房。
2. 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建设新项目。住宅、学校、供水、供气等设施尽可能避开易发区。难以避开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治理。
3. 编制地质灾害防御响应预案。各镇办、驻耀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防御响应预案,对危及群众的灾害点发放避险明白卡,设立预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撤离地点,避免在紧急情况下出现恐慌、拥挤等现象,耽误撤离。
4. 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演练。为提高各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地质灾害临灾避险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当地质灾害突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抢险救灾措施,全区演练次数20次,各镇办对所辖区域至少50%的灾害点要认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演练。
5.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作用,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报。各镇办及有关单位应落实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并把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姓名、电话等造册登记,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灾害点涉及公路、煤炭、学校、铁路、水利、燃气、通讯等设施安全的由设施主管部门组织监测;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增补监测人员并开展监测。进入汛期,监测人员要根据监测要求和方法开展动态监测,准确汇报监测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掌握险情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
6. 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对群众无法搬迁的灾险点,需要治理的,要分清治理责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制定防治规划,限期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7. 结合移民搬迁政策,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搬迁工作。
8. 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前汛中汛后三排查、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进入汛期,及时安排值班人员,由领导带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9. 强化汛期地质灾害的检查、排查、处置力度。对已发现
处于临灾状态的地质灾害点,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群众全部撤离,并及时上报灾险情。对有险情的地质灾害点,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措施。各相关单位要按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了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指挥和协调等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民政、农业农村、住建、应急管理、煤炭、教科体、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经贸、供销、文化和旅游文物、电力、气象、电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及驻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分管领导担任。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1. 自然资源耀州分局负责起草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方案,负责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 区移民办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的避灾搬迁安置工作。
3. 气象部门负责暴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坚持汛期每日报告制度。
4. 供电部门要保证城乡供电,提前做好抢修准备,保证地质灾害发生时供电正常。
5. 邮政、电信部门要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保证邮政、通讯畅通。
6.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道路沿线因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在灾害发生时组织抢修公路、确保交通不中断,优先运送抢险物资。对公路交通沿线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负责监测、预报,并进行防治,确保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和道路畅通。
7.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临时救助保障工作。
8. 公安部门负责灾害发生期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后防疫和受灾群众伤病救治。
10. 经贸、供销部门保障抢险物资的供应,并做好必要的储备。
11. 煤炭部门负责组织全区各煤矿对矿区的滑坡、崩塌、采空塌陷、泥石流等进行监测、预报,并进行防治,确保矿区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教科体部门负责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指导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并做好防治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3.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灾民房屋重建及相关手续。
14.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灾民恢复农业生产等工作。
15. 水务部门负责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解决灾后的生产生活用水。
16.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并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测监管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组织做好露天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止由于人为因素导致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事故。
18. 文化旅游部门负责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9. 驻耀有关单位负责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并做好防治工作。同时,对尾矿库、尾矿坝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20. 铁路部门负责对耀州区境内威胁铁路安全的滑坡、崩塌等进行监测预报并进行防治,以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21. 水库管理部门负责对耀州区境内威胁水库安全的滑坡、
崩塌等进行监测预报并进行防治,以确保水库及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1. 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点群众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各厂矿企业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及具体措施,建
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有备无患的意识,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措施并督促检查。
(3)制定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力避险救灾。
(4)全面熟悉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出现险情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险。
2.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管理。各镇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任务逐级落实到村、组、社区、采矿点、工矿企事业单位的车间、班组。
3.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都要坚持汛期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岗、车辆到位、记录准确、信息畅通。
4. 严格执行排查巡查制度。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各监测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要坚持三查制度,做到雨前汛前排查、汛中和雨中随时巡查、汛后雨后核查。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理并汇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 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发现灾情时按灾情等级及时依规分别上报区、市、省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灾害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发展趋势。
六、附则
1.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各镇办、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驻耀厂矿、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单位防治方案。
附件:1. 耀州区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表
2. 耀州区地质灾害风险区网络表
3. 耀州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政策解读:http://www.yaozhou.gov.cn/resources/site/153/html/yzzc/zcjd/202304/805531.html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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