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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5-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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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发〔2015〕49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10-28 14: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坤利 发布时间:2015-10-28 14: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益,提升土壤有机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杜绝秸秆焚烧等不良现象,确保秋冬季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区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关问题第105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工作原则: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老百姓获益、防火形势好转。
  目标任务:2015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面积1万亩,其中,玉米秸秆还田5000亩(瑶曲镇1500亩、庙湾镇500亩、照金镇1000亩、小坵镇1000亩、石柱镇1000亩),秸秆饲草加工5000吨(瑶曲镇、庙湾镇、照金镇、小坵镇、石柱镇各1000亩)。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项目实施区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手;各镇秸秆饲草加工、养畜青贮窖建设或库棚建设的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秸秆堆肥农户;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堆肥肥效试验示范补贴对象分别为区农机推广站和区农技中心。
  2、补贴标准。项目实施区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每亩补助50元;实施秸秆饲草加工、养畜青贮窖或库棚建设的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20万元;实施秸秆还田或堆肥肥效试验的示范点(玉米秸秆还田5个示范点,堆肥肥效1个示范点),各点补助5万元。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职责
  全区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2015年10月开始,到2016年4月底结束。具体工作节点划分为3个阶段:
  1、宣传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15日)。宣传启动,引导农民积极实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主要工作职责:区文广局、政府新闻中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意识。区林业局要将森林防火、农作物秸秆还田,堆肥和饲草加工相关技术要点和区上的补贴政策印制成册,分发到各项目实施镇,各相关镇负责分发到村、组,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区农业局、果业局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印发宣传资料和技术实施方案,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各镇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2、实施阶段(2015年10月16日—2016年3月31日)。严格技术规范,扎实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规范有序进展。
  主要工作职责:各镇政府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村为单位,落实秸秆还田面积,大力推广秸秆堆肥技术,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瑶曲镇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投入到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中;庙湾、照金、小坵、石柱等镇,每个镇要尽快指导成立1个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起辖区农作物秸秆饲草加工工作。各相关部门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推进者,要积极参与,全方位服务。区农业局要组织农机、农技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全力抓好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试验示范工作;区农技中心负责做好秸秆堆肥试验及肥效监测工作。区果业局要依托现代果业项目,做好果园秸秆覆盖工作。区林业局、各镇(街道办)要抓好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瑶曲、庙湾、照金3个镇全部区域;石柱镇文王山林区,含修文、吴庄、王益、龙首等村组;小坵镇白瓜片区;关庄镇高山槐林区,含北坡、固贤、金马、马吉、虎河等村组)可燃物清理工作,12月31日前将耕地与林地接壤、交错地段10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全部清理干净。耕地内的农作物秸秆清理,按耕地权属由农户负责清理,各镇(街道办)、村组督促落实;集体林地林缘外2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清理由村组或林地经营者负责清理,各镇(街道办)督促落实;国有林地林缘外20米范围内农作物秸秆由国有林场组织清理,区林业局督促落实。
  3、验收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对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主要工作职责:成立由农业、财政、林业、果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验收工作组,对实施区域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对工作完成好、成效显著的镇、村,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全区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局、林业局、果业局、环保局、瑶曲镇、庙湾镇、照金镇、小坵镇、石柱镇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耀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事项的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局局长兼任,负责抓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各项目实施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政策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执法督查力度,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部门协作。各镇政府和区级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今冬明春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技术规范要求和工作程序,强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3、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村级统计、镇级核查、区级确认”制度。一是村级统计。各镇实施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要以村为单位,统计到户,填写《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汇总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分别报所在镇政府和区农业局;实施农作物米秸秆养畜技术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及时向镇、区报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是镇级核查。各镇政府要对各村实施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数量以及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玉米秸秆养畜建设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在确认秸秆还田、堆肥数量以及秸秆养畜建设内容准确无误后,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审核。三是区级确认。区政府组织区农业、财政对各镇实施的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完成总任务的50%,抽查合格后,对各镇上报的《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予以审核确认。
  4、加大督促检查。区农业局将不定期地随时对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镇政府要在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以秸秆“禁烧”为主的防火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
  5、做好资金兑付。区财政局依据区农业、财政审核确认的《玉米秸秆还田作业作业验收单》和各农机专业合作社秸秆养畜工作完成情况,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兑付补贴对象。区农业局要做好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验收工作。

  附件: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范标准
     2、2015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
  附件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范标准

  1、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重点要抓好秸秆粉碎质量、翻(旋)耕深度、增施氮肥和腐秆剂、足墒还田和播前土壤处理等五个技术环节。即将农作物秸秆粉碎,长度以3—5cm为宜,深埋20—30cm土层之下,旋耕或深翻时采取边收割边粉碎,保持秸秆水分,除常规施肥外,每亩按100kg秸秆增施10kg碳酸氢铵或3.5kg尿素,另加2—3kg秸秆腐秆剂进行深(旋)耕。同时,用每亩撒施3—5kg辛硫磷颗粒剂进行播前土壤处理。
  2、秸秆饲草加工。实施秸秆饲草加工养畜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具备55千瓦以上动力的饲草加工设备,需购置铡切揉搓机和饲草打捆机以及相关农机具10台(套),饲草加工能力达到1000吨以上,建设青贮窖1000吨或库棚400m2以上。秸秆青贮的工艺流程是:将收获的农作物秸秆用铡切揉搓机进行粉碎2—3cm,揉搓后的丝状秸秆长度小于5cm,加入尿素(每吨4—5kg)掺拌均匀入窖压实,并进行密封,待其发酵30—40天,即可饲喂家畜。

  3、秸秆堆肥。秸秆堆肥按照以户为主的原则,重点要抓好秸秆堆肥地点的选择,秸秆处理,原料配比、温度控制、酸度调节等五项技术措施。即要选择背风向阳的地块作为秸秆堆肥点,将农作物秸秆铡切成3—4cm后,用人粪尿或稀释的畜禽粪汤进行浸泡处理,浸透为宜,原料配制比例为切碎的玉米秸秆、畜禽粪、人粪尿7:2:1,秸秆和水的比例1:3,浇透拌匀堆制于平地或粪堆上,堆制高度1.5m为宜,堆制后温度应控制在50—60℃,堆内酸度调节在中性和微碱性的条件下,经25—30天就可达到黑、烂、臭的质量标准。

  附件2:2015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验收单



网络编辑:陈坤利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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