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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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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发〔2015〕51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5-11-11 10:02
  • 公文时效: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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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 作者:陈坤利 发布时间:2015-11-11 10: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葡萄寺遗址等4处文物点确定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办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依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文物保护档案,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推动文化名区建设。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川市耀州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古遗址(2处)

  1、名称:葡萄寺遗址

  时代:北朝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瑶曲镇上刘村

  A区:山顶中心区,东西30米,南北40米。
  B区:A区东、西、南、北各外延5米。
  2、名称:秀房沟莲花洞遗址
  时代:清代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田峪村
  A区: 莲花洞以及洞内碑石。
  B区:西南至二阶台级15米处,东南、西北至洞外各延伸10米处,东北至崖顶向后延伸20米处。
  二、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处)
  1、名称:杨柳坪地母庙遗址
  时代:民国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照金村杨柳坪组
  A区:1号窑洞及洞内壁画,2—6号窑洞遗址。
  B区:1号窑洞向东外延10米,6号窑洞向西外延10米,东西总长50米,南至窑洞前沟畔,北至窑洞崖顶向后延伸20米处。
  2、名称:杨四爷庙遗址
     时代:民国
  地址: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高尔塬村
  A区:1—4号窑洞、窑洞之间隔墙上的1—3号小龛以及窑洞内壁画。
  B区:南至公路,北至崖顶向后延伸15米,西至1号窑洞向外延伸5米,东至4号窑洞向外延伸5米。

  注:1、A区为保护范围,B区为建设控制地带。
  2、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表述的自然地物(河流、山塬、沟崖等)与人工地物(建筑物、道路、水渠等),均以现存为准。
  3、保护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铜川市耀州区文物旅游局负责解释。


网络编辑:陈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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