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6-003926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发〔2016〕53号
- 发文日期:
- 2016年12月02日
- 发布日期:
- 2016-12-15 16: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困难群众冬季使用清洁能源取暖进行补贴的通告
为解决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问题,减少燃煤量,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区政府决定,对困难群众冬季使用清洁能源取暖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居民散烧烟煤。
二、市、区两级政府筹措专项资金,采取发放“铜川市冬季使用清洁能源采暖补贴券”和“铜川市耀州区冬季使用清洁能源采暖补贴券”的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城区禁燃区和210国道两侧范围等环境敏感区天然气未通达地段的困难群众。
三、市、区两级政府直接补助3400户(市上补助2400户;区上补助1000户)。其中:永安办850户;天宝办750户;锦阳办300户;210国道耀州区段两侧的董河镇450户;孙塬镇350户;环境敏感区困难群众700户。
四、清洁能源取暖补贴由永安办、天宝办、锦阳办、董家河镇政府、孙塬镇政府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为单位,提出补贴困难群众名单后,逐级严格审核上报,张榜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补贴券在市、区政府确定的兑换点兑换,由困难群众持补贴券和户口簿(户主本人)复印件,可在任意兑换点自主购买清洁能源。
六、区监察、环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补贴券发放全过程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超区域发放和钱券交易的坚决从严惩处,确保取暖补贴真正发放到规定区域困难群众手中,发放工作务必于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李元仓
信息审核:李元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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