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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GK-2020-0016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发〔2020〕36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07月22日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16:3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镇域(村级)经济监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耀州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4 16: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机构:

现将《铜川市耀州区镇域(村级)经济监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0722  

(此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耀州区镇域(村级)经济监测评价

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加快推动我区镇域(村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壮大镇域(村)经济综合实力,根据《铜川市镇域(村级)经济监测评价指导意见》(铜政发〔202012号)要求,特制定《铜川市耀州区镇域经济监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充分调动各镇(街道)抓镇域(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壮大镇域和村级特色产业,不断激发镇域(村级)经济发展活力,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经济发展新格局,为耀州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监测范围

全区11个镇(街道),117个行政村。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监测评价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考核办、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贸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国家统计局耀州调查队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区镇域(村级)经济监测评价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镇域(村级)经济监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

四、监测评价指标

)村级经济监测指标

村级经济共有4项指标。

1)全年村集体收入

2)全年村集体收入增速

3)本村居民人均从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

4)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

(二)镇域经济监测指标

镇域经济监测指标共分为1317项指标。

1. 属地税收收入

2. 属地税收收入增速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

4. 商引资项目在投资地实际投入资金总额(含飞地项目)增速

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6. 镇域集体经济(所辖村合计)

1)全年镇集体收入

2)全年镇集体收入增速

3)本镇居民人均从镇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

4)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

7. 收入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

8.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

9.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速

10.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

11. 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的商店或超市个数

12. 新注册企业个数(不含工商个体户)增速

13. 居民住宅竣工面积增速

五、监测评价分工

(一)村级经济监测评价分工

各镇(街道)负责将所辖各村的村集体收入、村集体收入增速、村民人均从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提供给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人社局。

(二)镇域经济监测评价分工

区税务局负责提供各镇(街道)属地税收收入、属地税收收入增速;

区发改局负责提供各镇(街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

区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负责提供各镇(街道)招商引资项目在投资地实际投入资金总额(含飞地项目)增速;

区经贸局负责提供各镇(街道)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速、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的商店或超市个数;

国家统计局耀州调查队负责提供各镇(街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各镇(街道)收入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负责将各镇(街道)上报的各村集体收入、村集体收入增速、村民人均从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区人社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审核各镇(街道)上报的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各镇(街道)新注册企业个数(不含工商个体户)增速;

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各镇(街道)居民住宅竣工面积增速;

区统计局依据市统计局的业务安排,负责指导全区镇域(村级)经济监测工作;

区委考核办负责将镇域(村级)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六、监测评价程序

(一)村级经济监测评价工作程序。村级经济监测评价的4项指标由各镇(街道)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加盖公章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人社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人社局认定盖章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形成汇总文件报送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报区政府审定后报市级相关部门。

(二)镇域经济监测评价工作程序。镇域经济监测评价的17项指标由各承担指标的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次年215日前报送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报区政府审定后报市级相关部门。

七、监测评价结果运用

1. 区考核办将镇域经济监测评价结果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全区排名前三位的镇(街道),分别在综合分中加2分、1分、0.5分;对全区排名后三位的镇(街道),分别在综合分中减0.5分、1分、2分。

2. 每年以区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对除获得全市经济五强乡镇(街道)之外排名前三位镇(街道)各奖励30万元。对除获得全市经济10强村之外排名前五位村各奖励10万元。

八、有关要求

1.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镇域经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培育壮大镇域和村级特色产业。

2.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镇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监测评价工作。

3.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各项监测指标数据,在核查中发现指标弄虚作假、数据造假等违规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 镇域经济监测指标及分工

      2. 村级经济监测指标及分工

 

 

附件1

镇域经济监测指标及分工

序号

   

单位

单位

1

属地税收收入

万元

区税务局

2

属地税收收入增速

%

区税务局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

万元

区发改局

4

招商引资项目在投资地实际投入资金总额(含飞地项目)增速

%

区对外经济

合作中心

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国家统计局

耀州调查队

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国家统计局

耀州调查队

7

全年镇集体收入

万元

区农业农村局

8

全年镇集体收入增速

%

区农业农村局

9

本镇居民人均从镇(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

区农业农村局

10

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

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

11

收入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

区农业农村局

12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

%

区经贸局

13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速

%

区经贸局

14

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速

%

区经贸局

15

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的商店或超市个数

区经贸局

16

新注册企业个数(不含工商个体户)增速

%

区行政审批局

17

居民住宅竣工面积增速

%

区住建局

附件2

村级经济监测指标及分工

序号

   

单位

责任单位

审核单位

1

全年集体收入

万元

各镇办

区农业农村局

2

全年集体收入增速

%

各镇办

区农业农村局

3

居民人均从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

各镇办

区农业农村局

4

社区工厂、家庭农场、社区农场个数

各镇办

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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