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SYZQ-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函〔2023〕80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14:5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耀州区药王山周边(陕西省新耀
水泥厂生产、生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耀州区药王山周边(陕西省新耀水泥厂生产、生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耀州区药王山周边(陕西省新耀水泥厂
生产、生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完成药王山周边陕西省新耀水泥厂生产、生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快推进药王山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设立耀州区药王山周边(陕西省新耀水泥厂生产、生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宁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程晓晖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焦松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张延涛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王 培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 唐 斌 区财政局局长
姚 伟 区司法局局长
唐江涛 公安耀州分局副局长
田中水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席小育 区审计局局长
王兴平 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贺 睿 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局长
梁 青 孙塬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 琦 永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孔明 陕西省新耀水泥厂厂长
丁文建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
程三全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
叶 娜 区房屋管理中心主任
王 勃 区电力局局长
杨 林 区电信局局长
宋 磊 广电网络耀州分公司经理
赵晓平 移动耀州分公司经理
任超锋 联通耀州分公司经理
梁 安 区政府法律顾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培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延涛、史建国、丁文建同志担任,负责具体房屋补偿安置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调度、日报制。
三、任务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及督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工作,并将本区域内房屋补偿安置拆除等相关费用足额拨付补偿专户。
区住建局:负责房屋补偿安置拆除后周边环境的改造提升工作。
公安耀州分局:负责做好治安环境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本区域内房屋补偿安置拆除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审定及咨询工作。
区法院:负责做好本区域内补偿安置拆除过程中涉法涉诉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信访事件。
区审计局:负责本区域内补偿安置拆除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自然资源耀州分局:负责本区域内补偿安置拆除中违法建筑及相关土地、规划资料的认定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停止本区域内经营户证照办理工作。
孙塬镇:负责镇政府管理范围内综合环境保障工作,政策宣传工作,以及信访维稳工作。
永安办:负责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综合环境保障工作,政策宣传工作,以及信访维稳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发生。
陕西省新耀水泥厂:负责本单位的房屋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拆除资产核销处置工作。
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委托评估机构,签订补偿协议,建立补偿档案。并负责全面完成房屋拆除工作。
区房屋管理中心:负责提供补偿安置房源,制定安置房源选择方案,签订合同。做好安置房源的综合协调,政策解释工作。
区电力局、区电信局、移动耀州分公司、联通耀州分公司、广电网络耀州分公司、通信网络等迁改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药王山周边陕西省新耀水泥厂生产、生活区域补偿安置拆除工作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 组织筹备阶段:2023年12月10日前
①完成人员抽调,确定办公场所;
②对抽调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充分掌握本次补偿安置政策;
③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 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5日前
①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内的摸底工作;
②制定完善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③筹措补偿资金;
④完成评估工作,人口确认及附着物登记工作;
⑤完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3. 档案归集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全面完成房屋拆除及档案归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政策宣传。本次补偿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单位要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热心接待群众咨询,选派经验丰富的同志开展工作。按照“不遗一户、不漏一人”工作要求,逐户宣传政策,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 强化矛盾化解。一是建立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被安置户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逐项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快速解决。二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责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集访、闹访等影响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组织策划非法聚集、煽动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 加强工作衔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拆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综合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落实拆除工作制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各自任务。
网络编辑:郭明月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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