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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TCSYZQ-2024-00084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耀州区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12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23-12-30 09:5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向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方案》的 通知

来源:耀州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30 09:5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

《铜川市耀州区向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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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向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住、管得住的看不见的难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决定将77项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实行综合执法,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减少层级、提升效能。文件要求各区县政府从《指导目录》中选取乡镇(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逐乡镇(街道)制定出承接事项目录及实施时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减少层级、提升效能。加大自主放权、精准放权力度,加强镇(街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执法权相对集中、执法重心下移的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促进镇(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批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情况

1. 我区本次下放各镇行政执法事项共涉及11个区级部门的36项内容,其中包含区教科体局1项、区民政局1项、区人社局2项、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2项、区住建局16项、区水务局1项、区农业农村局1项、区文旅局3项、区卫健局1项、区应急管理局1项、区林业局7项。

2. 我区本次下放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共涉及10个区级部门的22项内容,其中包含区教科体局1项、区民政局1项、区人社局2项、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1项、区住建局6项、区水务局1项、区农业农村局1项、区卫健局1项、区应急管理局1项、区林业局7项。

(二)暂不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情况

根据我区承接情况,统筹考虑涉及部门及各镇(街道)意见和承接能力,暂不下放镇政府行政执法事项41项,涉及部门8个,其中包含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4项、区交通局5项、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5项、区住建局9项、区水务局1项、区经贸局2项、区文旅局14项、区测绘主管部门1项。暂不下放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55项,涉及部门8个,其中包含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5项、区交通局5项、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5项、区住建局19项、区水务局1项、区经贸局2项、区文旅局17项、区测绘主管部门1项。

四、进度安排

(一)方案拟定。11月上旬形成《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讨论稿),充分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及镇(街道)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二)审核报批。将《实施方案》(讨论稿)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2023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部署推进。《实施方案》审批后适时召开全区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推进会,对全区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行政执法事项主管部门要与各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

(四)组织实施。为确保赋权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定三个月的前期准备时间。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资料整理的同时,拟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仍由区级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各镇(街道)积极与赋权部门进行对接、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考取执法资格证等准备工作。202441日起,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各镇(街道)正式实施。行政执法权由镇(街道)依法行使的,区级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决定镇(街道)暂不承接的事项,仍由区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耀州区向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工作专班,区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经贸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

专班日常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具体负责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和对接联络等工作。

(二)夯实工作职责。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赋权事项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1. 区行政审批局要根据承接情况修订完善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权责清单。

2. 区司法局负责制定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统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文书,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岗前培训,确保无缝衔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执法办案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 区财政局要根据执法业务需要,将执法服装、车辆和装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镇(街道)执法装备保障,确保统一执法服装、车辆、装备、标志标识等。

4. 各行政执法事项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并加强对相关镇(街道)赋权承接工作的指导,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网络技术支持、业务账号设置、操作流程标准化等工作,实现本系统内赋权事项顺利移交镇(街道)实施。各镇(街道)要履行好行政执法权的实施主体责任,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将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纳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筹管理。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将赋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效推进赋权工作。

1. 涉及下放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要建立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基层一线驻点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镇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纠偏正向,指导、监督、支持镇(街道)对承接的行政执法权无缝衔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下放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2. 各镇(街道)要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加强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保持执法机构人员相对稳定并持证上岗,保障必要的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切实发挥基层执法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优势,降低违法处置成本。

3. 继续严格执行镇(街道)综合执法清单管理。凡未经法制审查和区政府审定同意,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向镇(街道)委托实施行政执法事项。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镇(街道)承接落实行政执法权工作进行评估,结合评估结果,提出下放事项动态调整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对下放执法权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坚持成熟一批,承接一批。

4. 区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附件:耀州区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至各镇政府实施事项目录(36项)和下放部门行政执法权至街道办事处实施事项目录(22项).doc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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