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铜川市耀州区“五条防线”保煤矿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铜川市耀州区“五条防线”保煤矿安全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1月12日、1月24日全市煤矿安全专题会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煤矿安全事故及典型违法案例教训,落实落细“五条防线”措施,按照市政府领导“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紧盯煤矿井下作业、用电情况、视频监控、运煤车辆和驻矿监督等关键环节,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五条防线”,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煤矿安全日常监管的精准性、全面性、协同性,坚决遏制煤矿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一)成立全区“五条防线”保煤矿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郭一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仇林林 区煤炭工业局局长
钟 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唐江涛 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副局长
唐 斌 区财政局局长
贺 睿 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局长
王 勃 区电力局局长
肖芳芳 照金镇镇长
张 鹏 瑶曲镇镇长
赵 超 石柱镇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一办五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煤炭工业局局长仇林林同志兼任,主要负责专班日常运行、对接协调、资料收集、信息汇总和专班会议组织等工作;“五组”分别为安全巡查组、监测监控组、用电量监测对比组、驻矿监督组、煤检站运煤车辆监测组,主要负责煤矿现场巡查、动态数据监测、日常数据对比等工作,及时将数据信息报送工作专班。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 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煤矿“五条防线”落实具体工作,收集、分析各成员单位相关数据资料;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五条防线”,确保每条防线万无一失。
2.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五条防线”具体任务,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3. 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活动期间按照职责对各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进行核查检查,严厉打击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市公安局耀州分局:负责各煤矿火工品的审查检查,活动期间全面停止对5处矿井的火工品供应,同时对各矿值守人员进行摸排,关注在矿人员变化情况。
5. 区财政局:督促煤检站对辖区五处煤矿运煤车辆流动及原煤出库情况进行统计,并向工作专班进行汇报。
6. 区电力局:负责煤矿双回路供电、供电线路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要求每日将辖区煤矿(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玉金煤矿)用电情况汇报至工作专班。
7. 各有关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煤矿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等行为及时向工作专班进行汇报。
从即日起至企业复工复产后。
(一)安全巡查组
组 长:仇林林 区煤炭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龙 赵 翔 许继光 王景峰 殷兴旺
安全巡查组下设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铜鑫煤矿、玉金煤矿和东沟煤矿5个巡查小组,成员有区煤炭局李磊、范宁、李欣、高文、郭赟芳、张耀昆、肖斌、思保名、朱超平、刘沙河、张马进,照金镇刘畅、王刚,瑶曲镇冯洋、冯大鹏,石柱镇张钰清,公安局王健、陈勇辉、郭美涛、田勇辉、何朝辉。
分级分类管控:
1. 对有人员入井的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铜鑫煤矿按照“一矿一策”采用重点监管,管控好井下安全风险,指导矿井做好下一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详见附件1)
2. 对无人员入井的玉金煤矿、石柱东沟煤矿按照“一矿一策”加大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力度,确保盯死看牢。(详见附件1)
具体任务及责任单位:
1. 检查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区煤炭局负责)
2. 检查驻矿监管员在岗履职情况。(区煤炭局负责)
3. 主斜井皮带封条张贴是否完好。(区煤炭局负责)
4. 每日对在矿值守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摸排。(公安分局负责)
5.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矿井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各产煤镇负责)
6. 矿井用电量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地面变电所电表电量变化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区煤炭局负责)
7. 对有人员入井的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铜鑫煤矿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是否按照停产停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下巷道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气体检测。指导矿井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区煤炭局)
(二)监测监控组
组 长:殷兴旺 区煤炭监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雪芹 袁亚红 刘 婷 任甜娜 梁 艳
刘亚娥
具体任务:1. 对各煤矿企业主运输皮带、煤场出入口、主副井井口视频监控系统每2小时在线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 开展远程在线巡查,对发现有皮带运行、提升运煤、运煤车辆出入情况的煤矿,及时统计运煤时间,并向工作专班反馈。
3. 督促落实超限报警、停电、撤人制度,对瓦斯、烟雾、CO传感器等特殊信息报警,按照《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巡查处置工作规则(试行)》由区煤炭工业局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区煤炭安全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值守,最少2人一班。
(三)用电量监测对比组
组 长:王 勃 区电力局局长
成 员:区电力局王盟光、国网铜川供电公司刘刚、欣荣售配电公司侯惠民
具体任务:区电力局负责辖区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玉金煤矿的用电量统计,国网铜川供电公司负责石柱东沟煤矿的用电量统计,欣荣售配电有限公司负责铜鑫煤矿用电量统计。每日将反馈的5处矿井日用电量进行汇总,并与前一日用电量进行对比,如发现用电量异常,及时将预警信息汇报至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工作专班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到矿核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驻矿监督组
组 长:许继光 区煤炭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杨永庆 任小鹏 祁汉军 王建军 王亚平
白学海 贺海军 王 彬 杜建社 毛小平
祁战军
具体任务:1. 驻矿期间必须做到24小时在岗在位,定期对矿井调度室、主副井口、检身房、储煤场等关键点位进行巡回检查,对入井记录、矿灯发放记录、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比对,核对入井人数,并做好记录。
2. 驻矿安监员加大日常巡查频次,重点围绕人员下井数量是否符合规定、井下作业地点是否在批准范围内,是否私自打开闭墙、开采隐蔽工作面、以维修整改之名行违法生产之实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报区煤炭工业局处置。
3.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核查,并做好记录。
4. 对有人员入井的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铜鑫煤矿每天必须有1人入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工业视频、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杜绝假视频、假定位、假数据等行为发生(严禁人员入井的玉金煤矿、石柱东沟煤矿除外)。
即日起至煤矿复工复产前所有驻矿安全监管员一律不得请假、休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向区煤炭工业局主要领导请假,得到批准方可离矿。驻矿监管员原则上一周轮换一次。
组 长:唐 斌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李万脑 下石节计量站站长
杨 亮 柳林计量站站长
胡 强 东沟计量站站长
范 琳 衣食计量站站长
左满战 照金计量站站长
成 员:下石节计量站、柳林计量站、东沟计量站、衣食计量站、照金计量站工作人员。
具体任务:由组长安排部署工作,副组长负责分析每日上报数据。各计量站每日15时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前一天各煤矿企业运煤车辆流动及原煤出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岁末年初“春节”临近,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抽调专业技术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从单位职能、法规标准等多方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五条防线”落实落细。
(二)强化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共享核查发现的异常数据和现象,执行日报告、周调度、月总结,共同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台账,确保监管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工作专班要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事故特点,结合各自职责,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紧盯不放,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细化任务分工,筑牢监管防线。各工作组要明确任务分工,合理调配力量,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谁检查、谁填报、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签上报程序,落实责任、严格监管,把好停工停产关口。
(五)强化信息报送,严肃督查通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即日起每天下午15时前报送各自监管情况,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汇总,每天下午17点前报政府领导签字后,上报市政府办。同时,每周通报工作进展,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本次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停产停工“一矿一策”
(重点监管)
2. 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日报表
3. 驻矿监督组换岗安排表
4. 安全巡查组分组安排表
5. 铜川市耀州区煤炭安全监控中心排班表
附件1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停产停工
“一矿一策”(重点监管)
矿井于2024年元月12日停产,对S201综放工作面进行封闭。区煤炭局于2024年元月12日对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张贴封条。目前对N209工作面整治标准化、1090轨道大巷整修轨道、智慧矿山智能化系统安装和副斜井猴车安装,每班入井不超过40人。煤场库存煤量约1000吨。
矿井计划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底放假。放假期间安排每天3班入井巡查,每班入井15人,进行矿井通风设施检查、巷道巡查、闭墙检查维护、排水及气体检测。
(一)巡查工作组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中省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
2. 监督检查停产期间的安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封条完好状况;矿级领导带班及下井人数核查情况;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视频监控运行情况;矿井用电量核查情况(地面变电所电表动态监测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配合公安人员开展矿井留守人员清查工作。
3. 督促矿井扎实开展地面消防用火用电安全自查自改,积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4. 完成区煤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 坚持24小时在岗。
2. 严格落实《铜川市耀州区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每天保证至少1人坚持入井,如实掌握停产期间井下实际状况,做好现场“第一道防线”,确保矿井停产期间的安全。
3. 确保入井人数准确。对出入井检身记录、人员定位系统、矿灯(自救器)领用记录、井口视频监控等记载人数进行对比,坚决杜绝人员不携带定位卡入井现象。
四、停产期间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
1. 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风险。
2. 矿井开采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存在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安全风险。
3. S206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风,“三专两闭锁”装置不可靠或风筒脱节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风险。
4. 受顶板离层水威胁,存在突水的安全风险。
5. 副斜井采用卡规人车,存在群死群伤的风险。
6. 整改维修期间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三违”及零敲碎打事故的风险。
(二)管控措施
1. 严格按照《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各级监管监察指令,对主运输皮带及电机张贴封条,未经复产验收之前,严禁擅自组织生产作业。
2. 一是矿井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采煤工作面编制防灭火措施、每班安排瓦斯检查员现场监督防灭火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监测,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并按照要求调校。每周安排专人对矿井系统巷道进行一次排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3. 加强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管理,每天由安监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当班领导进行处置,确保掘进工作面通风可靠。
4. 复产前编制工作面防治水专项措施,在S201运顺低洼点施工水仓,健全排水系统,水仓配备备用水泵。同时,矿井地测防治水科对工作面异常区加强观测和预测预报。
5. 加快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改造及验收工作,使其尽快投入使用。
6. 加强双带班,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矿井《维修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确保整改维修期间矿井安全。
铜川市耀州区秀房沟煤矿停产停工
“一矿一策”(重点监管矿井)
矿井因采矿许可证2023年9月26日到期停产,12月底对24220综放工作面及24232掘进工作面进行封闭。区煤炭局于2024年元月12日对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张贴封条,煤场库存煤量0吨。
2024年元月6日至2024年3月底放假,放假期间留守值班人员共计70人。
放假期间安排每天2班入井巡查,每班入井9人。矿领导1人、安检员1人、瓦检员1人、机电排水1人、制氮司机1人、支架维护2人,2人进行通风设施维护。仅进行矿井通风设施检查、矿井防灭火(采空区注氮)、巷道巡查、闭墙检查维护、排水及气体检测。
(一)巡查工作组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中省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
2. 监督检查矿井放假期间的安全巡查方案落实情况;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封条完好状况;矿级领导带班及下井人数核查情况;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视频监控运行情况;矿井用电量核查情况(地面变电所电表动态监测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配合公安人员开展矿井留守人员清查工作。
3. 督促矿井扎实开展地面消防用火用电安全自查自改。
4. 完成区煤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 坚持24小时在矿驻守。
2. 严格落实《铜川市耀州区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每天保证至少1人入井检查,如实掌握停产期间井下实际状况,做好现场“第一道防线”,确保矿井停产巡查期间的安全。
3. 确保入井人数准确。对出入井检身记录、人员定位系统、矿灯(自救器)领用记录、井口视频监控等记载人数对比,坚决杜绝人员不携带定位卡入井现象。
4. 督促检查地面生活用电安全。
(一)主要风险
1. 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风险。
2. 矿井开采自燃煤层,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煤层自燃风险。
(二)管控措施
1. 严格按照《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各级监管监察指令,对主运输皮带及电机张贴封条,未经复工复产验收之前,严禁擅自组织生产作业。
2. 严格按照矿井防灭火工作方案,坚持每天进行注氮,并由瓦检员对密闭墙内气体进行检测,确保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铜川市耀州区铜鑫煤矿停产停工
“一矿一策”(重点监管矿井)
一、矿井现状
矿井2024年元月9日因201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甲烷超限停产。区煤炭局于2024年元月12日对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张贴封条。煤场库存煤量约10000吨。
二、放假工作安排
2024年元月25日至2024年3月底放假,放假期间留守值班人员共计20人。
春节放假期间,安排每天1班对井下巡查,每班安排5人。巡查期间各安排1名跟班矿长、1名安全员、1名瓦检员、1名电工、1名瓦斯抽采工,具体负责井下201综采工作面以及其他地点的巡回检查、各类气体检查、瓦斯抽放工作检查。
三、巡查(驻矿)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巡查工作组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中省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
2. 监督检查矿井放假期间的安全巡查方案落实情况;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封条完好状况;矿级领导带班及下井人数核查情况;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工业视频运行情况;矿井用电量核查情况(地面变电所电表动态监测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配合公安人员开展矿井留守人员清查工作。
3. 督促矿井扎实开展地面消防用火用电安全自查自改,积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4. 完成区煤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 坚持24小时在矿驻守。
2. 严格落实《铜川市耀州区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每天保证至少1人入井检查,如实掌握停产期间井下实际状况,做好现场“第一道防线”,确保矿井停产巡查期间的安全。
3. 确保入井人数准确。对出入井检身记录、人员定位系统、矿灯(自救器)领用记录、井口视频监控等记载人数对比,坚决杜绝人员不携带定位卡入井现象。
4. 督促检查地面生活用电安全。
(一)主要风险
1. 矿井开采煤层瓦斯含量较大,相邻煤矿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等级鉴定不规范,机电设备管理不严格,瓦斯抽采不达标、治理措施不到位,可能存在发生瓦斯事故的风险。
2. 井下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存在煤层自然发火的风险。
3. 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风险。
(二)管控措施
1. 一是加强井下现场瓦斯管理,坚持采用移动瓦斯抽放系统对201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采空区进行瓦斯抽放,同时在201回风顺槽布置预抽孔进行预抽。二是提高井下机电管理水平,做好电气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坚决杜绝电气失爆等现象。
2. 一是严格执行《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加强井下闭墙以及管路巡检、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充分利用好喷洒阻化剂、黄泥灌浆等防灭火措施。三是及时做好201综采工作面上下隅角的封堵,利用束管检测系统与人员采样数据进行对比,确保采空区气体监测数据准确,发现气体异常能够及时处置。四是补充完善灭火器、消防锹等消防应急材料。
3. 严格按照《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各级监管监察指令,对主运输皮带及电机张贴封条,未经复工复产验收之前,严禁擅自组织生产作业。
铜川市耀州区玉金矿业有限公司停产停工
“一矿一策”(长停矿井)
矿井2023年7月9日因回风斜井一氧化碳超标,责令禁止人员入井。
2023年12月25日放假,放假期间留守13人。
(一)巡查工作组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中省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
2. 监督检查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封条完好状况;监测监控及人员定位运行情况;矿井用电量核查情况(地面变电所电表动态监测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配合公安人员开展矿井留守人员清查工作。
3. 督促矿井扎实开展地面消防用火用电安全自查自改,积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4. 监督矿井严格落实严禁人员入井指令。
5. 完成区煤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 坚持24小时在矿驻守。
2. 严格落实《铜川市耀州区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监督矿井严格落实严禁人员入井指令。
3. 督促检查地面生活用电安全。
(一)主要风险
1. 存在未经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风险。
2. 矿井周边老窑较多,地面日常巡查不到位致矿井井下风流混乱,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风险。
(二)管控措施
1. 严格按照《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各级监管监察指令,在主井口设置栅栏,并对主运输皮带及电机张贴封条,未经复工复产验收之前,严禁擅自组织生产作业。
2. 加强周边关闭老窑井口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矿井井下风流稳定,有效预防有毒有害气体。
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东沟煤矿停产停工
“一矿一策”(长停矿井)
矿井2023年9月15日因安全条件未达到要求,责令人员不得入井。
矿井长期停产,放假留守16人(其中矿井13人、秀房沟煤矿派驻3人)。
(一)巡查工作组工作职责
1. 组织学习中省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关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及领导批示。
2. 监督检查主井绞车封条完好状况;监测监控运行情况;矿井用电量核查情况(地面变电所电表动态监测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配合公安人员开展矿井留守人员清查工作。
3. 监督矿井严格落实严禁人员入井指令。
4. 督促矿井扎实开展地面消防用火用电安全自查自改。
5. 完成区煤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 坚持24小时在岗。
2. 严格落实《铜川市耀州区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监督矿井严格落实严禁人员入井指令。
3. 督促检查地面生活用电安全。
(一)主要风险
1. 存在未经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风险。
2. 因长期停产停工,矿井双回路供电线路及地面变电所设备设施检查检修不到位,存在双回路供电不可靠的风险,可能导致主要通风机、监测监控系统供电故障的风险。
(二)管控措施
1. 严格按照《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各级监管监察指令,对主运输皮带及电机、主提升机房张贴封条,未经复工复产验收之前,严禁擅自组织生产作业。
2. 禁止人员入井,加强矿井供电线路及供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保障主要通风机、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附件2
耀州区煤矿“五条防线”保安全日报表
监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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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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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工作任务 |
检查情况 |
检查人员 (签字) |
组长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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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组 |
1.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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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驻矿监管员是否在岗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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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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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运输封条张贴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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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矿井日用电量现场核查是否存在异常。(查看矿井电表) |
日用电量 |
是否大幅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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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组 |
1.对各煤矿企业主运输皮带、煤场出入口、主副井井口视频监控系统每2小时在线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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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远程在线巡查是否发现有皮带运行、提升运煤、运煤车辆出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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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出现超限报警、停电等情形,并落实撤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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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量监测组 |
比对供电局反馈用电量变化,是否存在用电量异常情况。 |
日用电量 |
是否大幅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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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监督组 |
1.驻矿期间是否清楚矿井基本情况和矿值守人员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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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每天有一人进行入井巡查检查(长期停产停工严禁入井的矿井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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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核查,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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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对以下情形进行核查:人员下井数量是否符合规定、井下作业地点是否在批准范围内、是否私自打开闭墙、开采隐蔽工作面、是否以维修整改之名行违法生产之实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报区煤炭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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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煤车辆监测组 |
各煤矿企业运煤车辆流动及原煤出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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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驻矿监督组换岗安排表
序号 |
日 期 |
矿井名称 |
驻矿安全监管员 |
备注 |
1 |
2024.1.29-2024.2.5 2024.3.4-2024.3.11 2024.3.25-2024.3.31 |
照金煤矿 |
贺海军(组长) 王 彬 杜建社 |
|
秀房沟煤矿 |
祁汉军(组长) 王建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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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金煤矿 |
毛小平(组长) 祁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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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鑫煤矿 |
王亚平(组长) 白学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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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煤矿 |
杨永庆(组长) 任小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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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2.5-2024.2.12 2024.3.11-2024.3.18 |
照金煤矿 |
贺海军(组长) 祁汉军 王建军 |
|
秀房沟煤矿 |
毛小平(组长) 祁战军 |
|
||
玉金煤矿 |
王亚平(组长) 白学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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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鑫煤矿 |
杨永庆(组长) 任小鹏 |
|
||
东沟煤矿 |
王 彬(组长) 杜建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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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2.12-2024.2.19 2024.3.18-2024.3.25 |
照金煤矿 |
贺海军(组长) 毛小平 祁战军 |
|
秀房沟煤矿 |
王亚平(组长) 白学海 |
|
||
玉金煤矿 |
杨永庆(组长) 任小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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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鑫煤矿 |
王 彬(组长) 杜建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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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煤矿 |
祁汉军(组长) 王建军 |
|
序号 |
日 期 |
矿井名称 |
驻矿安全监管员 |
备注 |
4 |
2024.2.19-2024.2.26 |
照金煤矿 |
贺海军(组长) 王亚平 白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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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房沟煤矿 |
杨永庆(组长) 任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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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金煤矿 |
王 彬(组长) 杜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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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鑫煤矿 |
祁汉军(组长)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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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煤矿 |
毛小平(组长) 祁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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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4.2.26-2024.3.4 |
照金煤矿 |
贺海军(组长) 杨永庆 任小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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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房沟煤矿 |
王 彬(组长) 杜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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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金煤矿 |
祁汉军(组长)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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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鑫煤矿 |
毛小平(组长) 祁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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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煤矿 |
王亚平(组长) 白学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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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巡查组分组安排表
序号 |
煤矿 企业 |
组长 |
成 员 |
工作任务 |
备注 |
1 |
照金 煤矿 |
许继光 |
李 磊 |
1.检查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 2.检查驻矿监管员在岗履职情况。 3.主斜井皮带封条张贴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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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健 |
每日对在矿值守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摸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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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畅 王 刚 |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矿井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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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马进 |
矿井用电量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地面变电所电表电量变化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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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文 |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照停产停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下巷道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气体检测,指导矿井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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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秀房沟煤矿 |
赵 翔 |
刘雪松 |
1.检查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 2.检查驻矿监管员在岗履职情况。 3.主斜井皮带封条张贴是否完好。 |
|
陈勇辉 |
每日对在矿值守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摸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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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畅 王 刚 |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矿井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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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赟芳 |
矿井用电量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地面变电所电表电量变化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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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超平 |
对有人员入井的照金煤矿、秀房沟煤矿、铜鑫煤矿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照停产停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下巷道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气体检测,指导矿井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
序号 |
煤矿 企业 |
组长 |
成 员 |
工作任务 |
备注 |
3 |
铜鑫 煤矿 |
王景峰 |
焦鹏利 |
1.检查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 2.检查驻矿监管员在岗履职情况。 3.主斜井皮带封条张贴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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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涛 |
每日对在矿值守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摸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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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洋 冯大鹏 |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矿井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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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昆 |
矿井用电量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地面变电所电表电量变化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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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沙河 |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照停产停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下巷道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气体检测,指导矿井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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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金 煤矿 |
殷兴旺 |
范 宁 |
1.检查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 2.检查驻矿监管员在岗履职情况。3.主斜井皮带封条张贴是否完好。 |
|
田勇辉 |
每日对在矿值守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摸排。 |
||||
冯 洋 冯大鹏 |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矿井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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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斌 |
1.矿井用电量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地面变电所电表电量变化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 2.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照停产停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下巷道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气体检测,指导矿井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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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柱东沟煤矿 |
杨志龙 |
李 欣 |
1.检查矿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或违反各级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 2.检查驻矿监管员在岗履职情况。3.主、副立井绞车封条张贴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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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朝辉 |
每日对在矿值守人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对新增、外来人员信息进行摸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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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清 |
对地面储煤场煤量变化情况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矿井开展地面消防安全排查。 |
||||
思保名 |
1.矿井用电量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地面变电所电表电量变化状况及变电所运行记录。 2.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按照停产停工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下巷道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及气体检测,指导矿井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
铜川市耀州区煤炭安全监控中心排班表(2024.1.25-2024.3.31)
日期(2024.1.25-3.31) |
白班(8:30-18:00) |
晚班(18:00-次日8:3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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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2.9 |
2.24 |
3.10 |
3.25 |
李 磊 任甜娜 |
袁亚红 李雪琴 |
|
1.26 |
2.10 |
2.25 |
3.11 |
3.26 |
李 磊 刘亚娥 |
刘 婷 梁 艳 |
|
1.27 |
2.11 |
2.26 |
3.12 |
3.27 |
袁亚红 李雪琴 |
任甜娜 刘亚娥 |
|
1.28 |
2.12 |
2.27 |
3.13 |
3.28 |
梁 艳 刘 婷 |
刘亚娥 袁亚红 |
|
1.29 |
2.13 |
2.28 |
3.14 |
3.29 |
李 磊 任甜娜 |
李雪琴 刘 婷 |
|
1.30 |
2.14 |
2.29 |
3.15 |
3.30 |
李 磊 袁亚红 |
梁 艳 任甜娜 |
|
1.31 |
2.15 |
3.1 |
3.16 |
3.31 |
李 磊 李雪琴 |
刘 婷 刘亚娥 |
|
2.1 |
2.16 |
3.2 |
3.17 |
|
李 磊 梁 艳 |
任甜娜 袁亚红 |
|
2.2 |
2.17 |
3.3 |
3.18 |
|
李 磊 刘 婷 |
李雪琴 刘亚娥 |
|
2.3 |
2.18 |
3.4 |
3.19 |
|
任甜娜 袁亚红 |
梁 艳 李雪琴 |
|
2.4 |
2.19 |
3.5 |
3.20 |
|
刘亚娥 李雪琴 |
刘 婷 任甜娜 |
|
2.5 |
2.20 |
3.6 |
3.21 |
|
李 磊 梁 艳 |
袁亚红 李雪琴 |
|
2.6 |
2.21 |
3.7 |
3.22 |
|
李 磊 任甜娜 |
刘亚娥 梁 艳 |
|
2.7 |
2.22 |
3.8 |
3.23 |
|
李 磊 刘 婷 |
李雪琴 袁亚红 |
|
2.8 |
2.23 |
3.9 |
3.24 |
|
李 磊 刘亚娥 |
任甜娜 刘 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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