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耀州区电商发展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7 15: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要求“改造升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电商氛围、完善品牌标准、强化媒体宣传、企业转型升级以及产品销售”六个板块推进。具体以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在耀州打造“1+1+N”模式—1个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1个本地产品带动N个产业发展,立足耀州、辐射印台、王益,充分发挥耀州地域产业、区位优势,打造“链接印台、王益,多品共进,政企联动,多元发展”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模式。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末,服务记录每年不少于100次,媒体曝光每周不少于1篇,累计年曝光量不少于10万次,每年在区级以上媒体累计宣传不得少于3次,孵化20家以上电商经营主体网上销售农产品,其中年网销额百万企业不少于5家,展销馆产品不少于20个品类,线上线下每年带动销售不少于100万元,自有平台不少于3个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店铺、从而达到推进特色农产品上行实现全县农产品网络销售效果。

  三、项目资金安排

计划安排20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严格把握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流量等支出。

 四、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我区2022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

2022年7月: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进行大力宣传,对现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落实人员配置,团队建设,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2022年8月:全面摸底县域经济发展状况、走访企业;一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我县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二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本地网购情况以及基层服务网点大数据等。

2022年9月:一完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入驻企业,孵化企业等相关人员举办电商沙龙会或者对接活动,对于所开展的活动进行媒体宣传,并且每周不少于1篇关于耀州区电子商务今年农村项目的文章发布,二是通过渠道进行宣传和推广,曝光量不得少于1万次,在区级以上媒体累计宣传不得少于1次。三是至少与县域10家企业签订入驻孵化协议。四是利用自有电商销售平台或者渠道,上架耀州区展销馆产品不得少于5个品类。

2022年10月:建成集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创业孵化中心、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直播间等功能区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县级运营中心,组织全县特色农产品进馆展示展销,面向全县提供电商政策解读、前沿信息资讯,电商人才孵化,电商成果展示等服务;并鼓励,帮扶企业、个人通过开设网店,直播带货等方式壮大本地电商经营主体,提高销售额并提升本地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二)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024年4月)

2022年11月:一是企业或者个人服务记录到50次提升媒体曝光量累计到5万次。二是区级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为10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产品指导,品牌培育,营销策划,店铺运营指导等服务,实现常态化服务机制,孵化100万元以上企业1家。利用自有平台或渠道,上架耀州区展销馆产品10个品类。并且对以上服务做好工作留痕。

2022年12月:做好长期坚持的工作,并且直接或者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并做好工作留痕;联合本地商家做好年货节直播筹备,提前对接货物,物流等相关信息;整理全年开展的服务对全年的资料进行整理查缺补漏。

2023年1月:通过对本地农产品企业调研,组织县域内特色农产品集中展销,提升品牌知名度;走访各个企、事业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服务。

2023年2月:每月组织入驻企业、孵化企业、直播等电商相关人员开展1次不限于电商沙龙、电商研讨等为主题的会议或产销对接活动;融合企业想法,做好县域特色产品的推广销售。

2023年3月: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体系、各系统实现正常运行并取得一定实效;对照国家、省级绩效目标要求和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各系统建成运行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改进;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

2023年4月:通过开展电商沙龙对接会,联合商家研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且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开展企业转型,企业服务对于入驻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对未入驻企业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企业需求并且最好服务记录;对于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贫困户的难点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

2023年5月: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加快我县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打造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档案,健全农产品溯源品控体系。组织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点,发布我县主要农产品供求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探索建立“企业+基地+网红”或“协会+基地(合作社)+网店”模式,大力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拓展县域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

2023年6月:整合现有资源、创新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充分整合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和增量有机结合,促进资源效益最大化和传统流通体系、模式的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023年7月:一是企业或者个人年服务记录到100次,提升媒体曝光量年累计到10万次。二是区级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为县域20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产品指导,品牌培育,营销策划,店铺运营指导等服务,实现常态化服务机制,孵化100万元以上企业4家;三是利用自有平台或渠道,上架耀州区展销馆产品20个品类,线上线下带动销售不少于100万;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2023年8月:整合特色产品资源,协助企业完成品牌策划、包装设计、产品拍摄、方案撰写、展示展销等;对本地特色农产品,促进网络销售举办的线上促销、展位展示、爆款打造、店铺引流、特色馆创办等给予适当补助,加大本地特色产品走出去,提升“有机、生态、绿色”网络名品新形象。

2023年9月:培训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技能。建立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支持电子商务商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全面优化本地电商人才结构,满足电商发展的需要。

2023年10月:建立电商数据统计系统,对全县网络零售数据和农产品网络零售数据进行统计,并生成数据分析报告。

2023年11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省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

2023年12月:通过培育电商致富带头人打造本地化特色“网红”主播,举办电商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优秀企业或个人分享经验;联系企业做好”年货节“等大型直播活动,备足货源,冲刺新一年的销售额。

2024年1月: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服务记录不得少于50次;每周一篇关于耀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累计曝光量不得少于6万次,每年在区级以上媒体的宣传不得少于2次;为县域20家企业及个人提供相应的指导服务,其中孵化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得少于4家,并带动销售不少于50万元;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并做好资料。

2024年2月:以乡村振兴为纲要,共同富裕为根本,以本地产业为支撑,创新产品开发,推进产业与电商发展相融合,指导出台电商具体扶持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引导农民立足农村、对接城市,推动产品进行网络销售、社区直供,帮助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2024年3月:重点进行产业电商培训和创业培训,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带动返乡创业人员依托电商相关产业链就地创业就业,实现创收增收。

2024年4月:对具有农产品电商发展潜力的企业及个体开展深层次的电商孵化、培育,着力提升该类企业的产品品牌价值和电商运营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互联网+”、农村电商、新媒体内容营销、直播运营、精益创新和创业、农产品品牌建设、企业品牌运营系统搭建等。

(三)自评阶段(2024年5月-2024年6月)

2024年5月:开展自评工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做好迎接省、市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2024年6月: 达到项目验收要求,关于耀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宣传文章曝光量累计不得少于4万次,每年在区级以上媒体累计不少于1次,至少为县域20家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利用自有销售渠道完成不少于50万的销售额,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并做好相应资料。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7月)

2024年7月:一是开展自查。由区经贸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省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考核迎检。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三是整改工作以及总结提升。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并总结我县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五)全面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5年7月)

绩效考评完成后,对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依托第二批国家资金进行优化完善,为耀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提供稳固支撑,全面推广、提升我县农村电商实效。同时项目进入全面提升持续运营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县经贸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站、所)室主动抓的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如期推进,顺利通过国家绩效评价。

(二)提高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是由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开展,旨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优化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协调,定期研究部署。综合示范项目涉及面广、事务繁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安排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作的跟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综合示范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强化监管,保障项目实施。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非常严格,对支持重点和范围、资金额度及拨付程序等都作了规定。区经贸局要严格按照招标流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服务商的招投标,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区经贸局要对申请资金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县财政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区经贸局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和考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国家验收。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创建综合示范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五)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频率地开展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做好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并上报区政府。


网络编辑:马清泉
信息审核:席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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