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条件及申请程序
耀州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条件及申请程序
第一条、申请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分为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创业者必须是在耀州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企业。
第二条、企业和个人入驻时间以一年为单位签订协议,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入驻时间,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管部门批准后给予适当延期。
第三条、申请入驻的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2、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必须按时入驻,自觉遵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入驻企业负责人和个人创业者无违纪违法行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运营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入驻流程
1、入驻申请:入驻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公司介绍及法人信息、在耀州区注册的营业执照;个人创业者需提交创业项目介绍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入驻受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中心进行入驻申请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入驻评审:对申请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进行评审,确定;
4、签署协议:通过入驻审核的企业和个人创业者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签署《耀州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协议》;
5、正式入驻: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正式入驻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业务。
第五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以下服务:
1、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承担部分房租费用;
2、提供功能设施齐全的孵化场地供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使用;
3、负责孵化园区外部装修、水、电、网络安装等,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可申请免费使用网络;
4、为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等提供指导;
5、协助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6、协助入驻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网络编辑:马清泉
信息审核:席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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