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当前位置: 互动交流 / 区长信箱
来信内容
张**
2015-03-23
耀州区凤凰水泥厂强行占用我家林地,却不给予赔偿
    领导您好!我是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乡铁龙村村民,我们家退耕还林的林木、林地被耀州区凤凰水泥厂强行占用,可是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林木、林地补偿费。对于这个问题,我已经找了好多次水泥厂、乡政府和耀州区林业局的相关人士来处理,然而每次都是互相推诿责任,直到现在依然没有处理。所以我想通过政府网站向林业局反映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重视和处理!几千块的赔偿费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也是巨款,真心希望林业局能帮忙处理这个林木补偿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回复内容
区林业局 石柱镇政府
已办结
2015-04-08 15:33
  区长信箱〔20150323B〕号反映耀州区凤凰水泥厂占用林地有关问题收悉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09年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建厂时,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2013年1月28日,凤凰建材有限公司与石柱镇铁龙村签订了《用地补偿协议书》,每年补偿10万元,期限30年。2015年3月,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在铁龙村南疙瘩取石施工过程中,占用反映人的林地,未给予反映人赔偿。
  耀州区林业局、石柱镇政府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同意给予反映人一定的赔偿,双方正在协商赔偿价格。
结果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