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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CSYZQ-2025-00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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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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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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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11:3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耀州区“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8 11:3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耀州区“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耀州区“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整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未确”遗留问题的通知》(陕农函〔2025〕466号)和《关于分类做好农村承包地应确权未确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5〕606号)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区“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强化政策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落实,全面整改农村承包地应确权未确权问题。做到承包地块详实、面积准确、四至清楚、档案齐全,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力争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5万亩“应确未确”承包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全区承包地确权工作,切实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应在守住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底线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保持稳定。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登记工作原则上做到确权确地到户,确权确股不确地的仅限于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村民小组,并应按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小组自行决定。

三是尊重历史。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取得承包农户的认可。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要依法解决后再确权;对历史遗留的问题要予以化解再确权;对矛盾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暂缓确权。

四是民主协商。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对出现的问题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妥善解决。

五是分级负责。“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组织安排和督查,村(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范围为上轮暂缓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村组,涉及11个镇办36个村129个村民小组(见附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单位是村民小组,登记的是本行政区域内除依法预留的村庄、公益设施用地和林地之外实行家庭承包的农用耕地。因特殊情况暂时不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须报经区政府批准。承包机动地不进行确权登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地”不纳入本次登记。镇政府、街道办和行政村所有的土地,按其他方式承包管理,不列入家庭承包土地登记范围。对于土地权属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后,再开展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二)工作内容

1. 逐地块核实承包农户土地信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地块核实承包农户及承包地面积、四至,明确具体位置,整理填报信息。镇政府、街道办排查辖区内除暂缓确权、不确权村民小组(见附表)、2014年集中确权过的村民小组外仍有未开展确权的村民小组,要纳入工作范围一并开展,要将排查结果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 确定地界坐标和位置。对核实的承包地通过航拍测量确定地界坐标和面积,绘制地籍矢量图,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证书附件。

3.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村、镇政府、街道办逐级审核后报送的登记表格,按照规范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后发生承包土地变更或者抵押等情况时,依据当事人申请予以登记。

4. 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数据汇交后,与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完成线上数据申请、线下数据下载,再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资料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登记档案由区农业农村局、各镇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级分类负责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档案馆。

四、方法步骤

(一)摸清土地底数。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5-7人的确权登记工作组,对集体土地面积和位置进行摸底核实,并妥善处理承包地界纠纷及其他农村土地承包争议。

(二)制订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农户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小组提出确权确地到户实施方案,经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政府、街道办审核。

(三)实测承包土地。由确权登记工作组逐地块丈量,核实所有承包农户的土地面积及四至,填写《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明确农户承包土地的具体位置。

(四)归集整理信息。以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和《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为依据,将各个农户的承包土地及分配承包土地成员信息整理归纳,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核实各户承包土地情况。

(五)测量绘制矢量图。在取得土地航测底图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测绘机构对承包土地进行实地测量,确定地界GPS坐标,填写《同一地块承包农户地界坐标登记表》和《农户承包土地边界坐标登记表》,绘制农户承包土地地籍矢量图。

(六)审核颁证归档。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逐级审核上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和《农户承包土地边界坐标登记表》等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收集和分类归档土地承包档案资料,自然资源部门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档案记载在此次登记结束后作废。

(七)组织检查验收。各镇办要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工作完成后,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办登记工作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25年8月31日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基础表格印制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地籍调查阶段(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全面清理农户承包土地档案等资料;调查摸底、逐地块实地丈量农户承包地、填写《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和《集体预留机动地和四荒地资源情况记录表》,公示《同一地块承包农户登记表》;采集承包农户信息、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农户确认信息申报表、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信息申报表》、农户签字确认。

(三)测绘制图建档阶段(2025年10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在现场航拍正射影像图上采用图解法进行测绘勾图,现场调查指界,做好问题修补,制作地宗图,做好图表结果公示及结果审核工作,建立登记簿、录入基础数据等。

(四)颁证、归档、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汇交、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各镇、街道办组织初步检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等后续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全区领导干部“四包抓”工作制度,由区级领导包抓镇办、区级部门包抓村(组),定期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不讲质量、赶进度、虚假登记、应付交差等行为,做好全程指导服务等工作。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组成5个工作组:

1. 指导组:组长由区委农办主任张国锋担任,成员由区档案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政策研究、法律咨询,组织完善操作规程,指导工作依法开展,做好检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

2. 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文光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督查组:组长由区数据中心(区联合征信中心)副主任沈涛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对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委监委严厉查处,适时通报情况。

4. 保障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唐斌同志担任,成员由公安耀州分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组成。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公安耀州分局负责提供有关户籍登记资料;区民政局负责各镇办、村级行政界线的确定,并提供有关界址坐标、界址图和界址协议书;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负责提供退耕还林和林权登记发证情况,杜绝“一地两证”;区住建局、区水务局负责做好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规划建设、水利设施、城乡统筹管理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区林业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本农田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等相关资料,并做好土地勘察测量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5. 维稳组:组长由公安耀州分局副局长唐江涛担任,成员由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做好安保维稳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疏导解释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上访事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和各部门要把“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当下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政策水平,充分调动其参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是登记的主体,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人员培训、招标勾图、数据审核、证书制作、档案整理等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审核各村委会实施方案、数据录入、督促实施、纠纷调处等工作;村委会主要负责地块测量、信息收集、协助制图、权属确认、督促检查、纠纷调解等工作。

(四)落实经费,提供保障。本次“应确未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不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支出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主要用于登记工作经费、聘请专业机构测绘费用、人员培训、印制技术操作手册及各种表格、购置计算机、专业打印机、档案装具等。区财政局要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

(五)加强督导,确保质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强度,确保各项工作按节点推进,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是这次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对在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登记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拨付工作经费,并将“应确未确”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纳入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政策解读:《耀州区“应确未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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