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CSYZQ-2025-00299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构: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文号:
- 铜耀政办发〔2025〕7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9月09日
- 发布日期:
- 2025-09-09 14:4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目标,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见效。聚焦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监管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加快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建设布局,强化规划引领
1. 科学规划布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区水务局配合,依据我区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紧密对接水网建设规划、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与粮食生产实际需求,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坚持“一次规划、分阶段逐年实施”原则,为后续建设夯实基础。全面推进项目库建设,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2. 推进信息共享。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耀州分局、区水务局配合,构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张图”“一套数据”的一体化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耕地年度变更、土壤“三普”数据、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信息、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地下水监测与统测成果、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文观测数据及国土绿化上图入库等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支撑。
3. 分类精准施策。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严格执行“一平(土地平整)、两通(路通、水通)、三提升(地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生态涵养能力提升)”基本标准,突出旱涝保收、抗灾减灾、产能提升等基础性、通用性要求,重点加强田块整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破解“卡脖子”旱问题。优先在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区域及具备良好灌溉水源条件的区域推进建设,可不局限于永久基本农田。在有条件地区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解决“碎片化”、“插花地”等问题,提升农田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二)夯实监管责任,提升建设质效
1. 严控勘察设计关口。高标准农田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前期要会同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及相关经营主体,深入拟建项目区实地测绘踏勘,精准确定建设规模与内容。初步设计方案须经区农业农村局、镇村及群众代表等会审签字确认,确保方案紧密贴合生产实际,与建设标准高度一致。
2. 严控立项审批关口。项目前期,农业农村、发改、财政、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同步出具项目区以粮食种植为主的报告、项目区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资金配套文件、项目区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查结果等材料,随实施方案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 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追溯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支持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法人单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评估评审等任务的单位,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承担全过程责任。项目法人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 落实项目招投标制。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和国家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代理公司负责,优选质量信誉良好的企业参与建设。严格核查投标人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坚决杜绝无资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科学合理划分工程标段,原则上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标段;确需分标的,以镇办为单元划分,避免标段过小过散。
5. 落实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应、评估评审等业务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须包含明确的质量条款,将质量目标分解至各阶段、各工序,确保质量可控。项目测绘、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任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任务。
6. 落实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须配备专业齐全的监理人员,人员一般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加大原材料、中间产品送检抽检力度,规范填写监理资料,定期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整改复验情况。项目法人应定期评价监理工作质量。
7. 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协同监管模式,实现无死角、全覆盖监管,严防监理与施工单位串通等违规行为。施工单位须制定质量控制流程,明确各环节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严格按图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对隐蔽工程实施严格监管并留存影像资料,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档案。
8. 规范项目变更程序。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谁审批、谁变更”原则履行程序。涉及项目建设地点调整的,须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复。单项工程(措施)金额变更超过10%的,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超过20%的,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复。对未经批复擅自变更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把验收关口,强化管护利用
1. 规范验收程序。实行区级初验、市级竣工验收制度,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全面核查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按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将补充耕地一次性建成高标准农田纳入验收范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调查群众满意度,确保验收工作严格规范,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抽查、检查,对抽查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上图入库,严格按要求管理项目档案,积极探索推行电子化管理。
2. 强化用途管控。建立健全“发现预警、制止查处、整改恢复”的高标准农田常态化管控机制。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必须用于粮食生产,严禁擅自占用,严防“非粮化”。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确需占用的,须落实补划要求并锁定地块,项目获批后,责任主体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锁定地块的补建,确保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3. 加强后续管护。区政府对本辖区高标准农田管护负总责。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资金来源、责任分工和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管护与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确保长期发挥效益。相关部门要做好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输配电等工程的管护衔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耀州区政府将切实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主体责任,以耀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统筹各方力量,完善建设工作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日常监管预警监控、专项核查,根据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按时限分解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合理调度库款,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坚决防止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结转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决算审计等环节审减资金,鼓励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财政部门的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门子账户,实现专账监管、专账调拨、专账清算,真正把资金用到耕地上。要足额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积极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三)强化绩效管理。区考核办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竣工后,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考核的重要依据。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网络编辑:陈欣
信息审核:白易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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